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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最爱这样的美
  文 / 子化清扬
其实我想写的是:原来我最爱这样的美女。

    小时候喜欢的女子,一定是长的好的,甜甜的眼睛,樱桃的小嘴,高挺的鼻梁。

    却发现审美在始料不及的发生变化。

    渐渐,越来越情有独钟的女子,没有艳丽的衣着,没有绚烂的妆容。

    走过人群里,为她驻足的女子:黝黑的头发,白净的衣服,简单的微笑。

    只是这样。

    从来不喜欢时尚。或许是为自己的懒惰找的借口,就像自己不想留长发,有个原因竟是我不想每天梳头。把头发交给放心的理发师,比交给自己更另我放心。

 

    有一颗小小耳钉闪在耳垂,或许耳垂已经被高耸的白毛衣覆盖全然。

    头发是黝黑的,自然的发亮的,没有经过任何离子或者染发剂的污染。自然的垂下来。有刘海齐齐的排在额头前,眼珠乌黑的在刘海下转来转去。

    或者没有刘海,只是垂直的头发,没有丝毫碎掉,自然地垂到腰际。夏天配上一条连衣裙,背影足以迷飒人。长发也可以松松的挽起来,飘出几绪浅浅的在两耳边。

    也可以是短发,但是短的干净,可爱。

    皮肤不一定白皙,但一定细滑、水润。害羞时可以看见羞红的脸颊,是少女般的娇羞。或许偶尔还有一两颗发红的痘痘装点,顽固的证明着青春。

    可以长得不乖巧,但是好的皮肤却是女子爱自己的最好的证明。水润的,是由内而外的,不需要粉黛,自是出水的芙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一点儿不假。如果失去了水分,干涸得令人伤心。

    没有魅人火辣的身材,甚至有点没有完全长熟的婴儿肥,笑起来,还有点微微双下巴。

    喜欢笑,但不夸张。笑容真心。

    走路轻盈。

    衣服没有荷叶边,没有过多或时尚或可爱的装饰,黑的,白的,灰的,或者都是片色的。但每一种颜色都能足够彰显颜色本身的美丽。衣靠人装。

    没有大家闺秀的优雅。

    有小家碧玉的清秀已经足够。

    不需要标示说,那是美女。举手投足,就是一种美。

    人群里,好像已经被花花绿绿夺取了光彩,不自觉的暗淡了。但这份暗淡的美,经久,更值得细品。

    一经细品,再忘就难。

 

    或曰青涩,或曰淡定。

    如果18岁的时候,我们,是这般的美,那便是青涩。

    如果30岁的时候,我们,还这般的美,那便曰淡定。

 

    这一类的女子,年轻时的,比如董洁,比如刚出道的张柏芝,比如吴越……

    30岁以后还是如此的,我大概还没有想到……

    但我希望,30岁的时候我能够如此。

 

    不仅仅是喜欢这一类的美,还有那些善变的,粗犷的,野性的,倔强的……

    比如印度美女,比如全智贤,比如张韶涵,比如章子怡……

    每一种美,如果她是美的,我就喜欢。

    但才发现最爱的还是这样的美。

    或曰青涩,或曰淡定。

    青涩,是那孩子气的天真;淡定,是那历经沧桑的成熟。

    还是希望,30岁的时候我能够如此。

 

青涩而淡定。

 

 

 

 

2010/3/31 21:47:29 发表 | 责任编辑:在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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