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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二日
  文 / 赛诸葛
    每年的九月十二日应该是你永远也值得纪念的日子,是那天赋予了你生命和存在世上的意义!和你认识的每个人都应该在那天为你祝福、祈祷,你将自己的欢乐与你身边的每个人共同分享。我的记忆仿佛就停留在了2008年9月12日那天,这也是我们高考完以后的日子,它快乐、欢笑,充满着惬意!这也是我失信于人的一天。在那天你应该比任何人都幸福,因为你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其实那天我已经不记得是你的诞辰,当我翻开日历时9月12日是那么的熟悉而又模糊,瞬间的反应让我想起了些什么……在那天以后的日子里,打开网络QQ的交流让我对你有了承诺——礼物。但时致今日承诺仿佛就是一张空头支票,永远也不能兑现!可能你已经公告天下人:这是一种谎言和欺骗,我不会狡辩,因为这是我对你的礼欠,是一个人吃掉自己承诺的恶果,就算现在乃致以后声声的歉意也不能挽回你当时的期盼。我不敢奢望你的原谅,因为我失之在先。
    这不仅是自责书,也是以后自己做人警醒的事件。可能你不会将此事放在心上,因为你认为与“穷人”的接触是永无意义的。但我不曾失信于任何人,给别人以承诺就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这“金口玉言”。不能失人以信,弃人以诚。更何况这仅是一件小小的礼物!我不希望如此,更不希望因为小事得罪甚至失去一位朋友(姑且让我称你为朋友),我们能够在陌生中邂逅,这就是一种缘分!友不贵多,得一人可胜百人;友不论久,得一日可逾千古;友不择时,得一缘可益一世。从那天以后,每每想到此时我都悔恨不已!为什么要承诺?为什么承诺了不能兑现?一串串疑问,一个个害怕,让我不仅自问:我还能立足于天地吗?可能有人不把此事当成一回事。其实它足以反应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我不愿做一个没有家教,没有修养的人。我希望同他人交流,甚至是深切的交流!绝对不能失信于人,要让诚、义、礼、智、信相伴终身!
     深深的歉意………… 
2009/2/16 14:48:33 发表 | 责任编辑:在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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