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丽蓉弃婴这事,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
我去法院和民政局咨询,给我的回复就是:
小孩没有满一岁,我不能够提出离婚。只能够胡丽蓉向法院提出离婚才能够办理。
而胡丽蓉不起诉,理由很简单:因为起诉后,她要面临拿小孩抚养费用和起诉费用。
小孩从5月20号(4月2号出生)她抛弃后,一直到现在,都是跟我父母生活,每个月的费用全部由我一个人在负担。
胡丽蓉对小孩不闻不问,拒绝负任何责任和义务。
和她协商无任何作用,她的回复就是:小孩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又不想生,是你要我生下来的。想要我拿钱啊?你去法院告我就是。
并且现在在利川,经常与别人出去购物,游玩,喝酒,甚至与异性.....
当别人给我说了这些事情的时候,并且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胡丽蓉还振振有词:我就这样,你能够把我怎么样?法院现在不能够判我,你能够拿我怎么办?你把我惹毛了,别说我把你父母怎么的.....
上一个月8月30号,就因为这个事情,在胡丽蓉租住的地方,我俩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发生了肢体冲突(她撕烂我的衣服,抓的咬的我全身是伤。而我把她手抓伤,并没有殴打她,110,村委会,邻居都可以证明)
接着,胡丽蓉坐车赶去我父母家,把我父母新修的房子砸坏了很多,(父母的房子是父母和我哥哥共同出钱修造,我没有拿钱。产权是我父母)。我父母闻讯抱着小孩赶到之后,
她在邻居的劝阻下,对我年迈的父母破口大骂.........
后来,我爸爸因为她打砸房子,辱骂而引发心脏病,吃药.打针.卧床不起...
我闻讯回去之后,报警了。后来110.派出所.村委会都赶去了。
调解结果是:因为我和她没有离婚,而房子又不是我的,所以损失我两个共同承担,限期10天内复原。
后来,我出钱请工人把房子复原后,
胡丽蓉拒绝赔偿:你都弄好了,那还要我赔偿什么?
并且现在有消息传出:胡丽蓉和别人一起出去打工,于近期离开利川。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政府部门,
1:
a:婴儿刚出院不久,胡丽蓉弃婴不管,并拒绝负任何责任和义务。
b:辱骂我父母,砸坏我父母房子并在110调解下,拒绝道歉赔偿,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c:未离婚情况下而出轨...
d:并准备悄悄离开..
在这些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
我把这些事情写出来,不添加任何谎言,按事实写,配上她的照片,发布在网上.
同时也以新闻稿的形式,打印出来贴在利川大街小巷。
我这么做,违法了没有?
耽误一下您的宝贵时间,给我指点一下。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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