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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之爱与人之爱
  文 / 魏晋风
国内媒体常有情杀新闻,每见必郁闷,必詈之:动物,动物也!

动物任本能驱遣,所思所行纯出于生命意志,有自然属性,无社会属性,故无尊严可言。所谓丛林生态平衡,即是为生存而杀戳,不知怜悯,为赢得交配权而争斗,不知专一、平等之爱为何物。

人,有反思,故有道德,有怜悯,有同情。爱一人,即欲予之快乐幸福,彼不爱我,我犹祝福之;我不爱彼,则友好分手;相爱而不能相守,彼此怀念。何以曰仇曰杀,竟如魔鬼?

科学证明,人乃进化而来,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进化有不平衡性,故有退化之基因。多兽性而少人性者,其爱只是占有,其不爱即是抛弃,其不能爱,即是仇与杀。

嗟呼!我师尝与我闲立街边,师笑指人群曰:“有几多是人?有几多时人时兽?有几多纯粹动物耶?” 信之,叹之。

行文至此,生大悲悯。耶圣尝言:“勿怪之,他们所行,他们不知。” 我不欲贱视之,不欲舍弃之,作是文以劝之、感之。
2008/6/30 9:17:29 发表 | 责任编辑:在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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