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学 | 注册 | 投稿 | 最近更新 | 小说 | 诗歌 | 散文 | 杂文 | 日记 | 论文 | 爱情故事 | 武侠 | 推荐 | 文集
 您的位置>>文学天地>>杂文>>不育的无奈
 
不育的无奈
  文 / 山野闲人

   近期代理了二个离婚案件,都是女方因不能生育,男方在新婚的激情过后感觉家庭的冷清和无趣暗中找了想好,迫于法律和传统道德规范的压力,男方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都本着照顾女方的原则,让女方得到较大的实惠。由于这二例离婚案件的女主人都来自农村嫁到城市,都没有涉及第三者和婚外情的故事,男方都相似地在婚外有相好,都有一定的家产和房产,结果都是委屈地离开老公,带着不薄的财产离开家庭。
   通过这二个案例我发现在婚检这一关上就根本没有做到,也反映出我们在婚姻登记方面的疏漏,女的都有姣好的容颜,都是那种勤劳、勤奋,知道人生甘苦的农家女,组合婚姻后都一门心思致富赚钱,几年时间就改变了现状的人,但在生育上好像都有难言之隐,心理上都有巨大的压力和自卑,似乎都在知道自己不能生育的残酷现实后在有意识的准备着接受离婚的结果,男人在外挣钱都交给女的规划明天,女的也积极投资在自己适合的行业上,结果到离婚时女方自然的就有了一份产业,在她二次婚姻到来时便有了一个选择的砝码和标准,当然就彻底改变了在田间劳作的命运,或许下一个老公就会是有地位、有名望的人,虽然做不了亲生的妈妈,凭她们勤劳的本性、乖巧的性格、知道珍惜和好歹的传统,做个体面的继母,享受更进一步的物质生活便在情理之中了。
   我们传统的观点都把女人的功能归结为母亲,但当她因先天的因素导致不能成为一个能生育孩子的母亲时,建议男方绅士一点,别将传宗接代作为人生的目的,领养也不失为一种补救的措施,况且仅仅因为没有生育功能就将和谐美满的家庭肢解,对女方的伤害是非常大的,负气的女方在准备好充足的道德依据,法律证据和事实后,便尽可能多地向法院提条件来满足被伤害的心灵。其结果便是伤害双方感情,为财产分割而导致反目成仇,亲戚间的相互,平安和谐的秩序被打乱,重组的家庭还需要新的磨合、适应……
2007/8/10 8:20:09 发表 | 责任编辑:在你面前
本文共有评论 0 篇︱已被阅读过 1733 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查看该作者其他文章
向朋友推荐本文
 
网上大名:

评论主题:

您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