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九号了,外面阴郁几天的天气终究见了阳光,而且有些热了.记得前天的心血来潮以至在晚上把剩余的<三万英尺>一气写完,这不是我的风格.我向来都是在个人日志里将之写完,而后修改,直到自己完全满意为止,而这期间的时间恐怕也要十多天之后的事情了.
好多人说我懒惰,我想这大概与我的工作有关了.但是我决不承认,或许说,我只是有些懒散罢了.
我对于电脑是个二把手?不不不不,应该说我对电脑是个门外汉吧,我这样看待自己.相对于不会玩电脑的人,我只会上网聊天,然后记住了几个网站,这当然包括了我喜欢的文学,歌曲,另外就只会在里面玩些游戏罢了,由此可见,我确乎是名副其实的门外汉了,否则也不至于不会在个人未曾发表的稿件中心修改自己的文稿了.
恐这将要麻烦我们的编辑大哥(大姐)了.粗心,也是我的个性之一吧,我不能急,也受不得激,因为这些都会是我出错的原因.<三万英尺三>写了三次,第一次因为太晚的缘故竟然忘了写上序号,第二次居然将之归类于爱情故事,这是我的大意了,直到第三次才最终修改完毕.呵呵,或许出错的原因在我个人,以上纯属狡辩吧!还请编辑大哥大姐将此前另外未曾编写序号和归类于爱情故事的三万英尺删除,我在这边谢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