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从王安石这句诗中可以看出,中国的过年早就与鞭炮和酒结下不解之缘。
可是近些年,酒虽是还继续喝着,而爆竹则被不少城市给禁了,禁的理由有许多,最重要的一条是:危险!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各地媒体为证明“禁”的有理,每到大年将至,不惜连篇累牍报道节日期间发生火灾多少多少起,炸伤多少多少人,然后采访眼泪汪汪的受害者、亲属们,让他们痛心疾首谴责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种害处,以警示世人。
然而还是有那么一些胆敢以身试法的烟花爆竹癖者,他们偏偏要为过个“有声有色”的年而顶风作案。于是,新闻工作者受命在除夕夜随执法者当一回卧底,躲在城市的各个隐蔽角落,拍下个个明知故犯的案例,大年初一(福州话叫正月正头)的早间新闻,便让他们的丑陋行为一一曝光,让遵纪守法的良民受到深刻教育,当然还要让这些违规者掏钱买单。
本人亦是讨厌鞭炮者。讨厌有三,其一,最讨厌在观看春节晚会的关键时节,新年钟声将要敲响时刻,拜年的电话正在通话之时,那些巨响的爆竹声疯狂地没命地排山倒海地炸起来,让我们顷刻间几乎坠入没有听觉的世界;其二,最讨厌在路上漫不经心地散步时,突然在你脚边身后响起一声炸雷,随后传来捣蛋鬼的尖叫欢呼声,让你惊吓丢丑但又恼羞而不成怒;其三,最讨厌在黎明前甜甜的梦中,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就在楼道间铺天盖地地响起,扰得你心跳加速心率不齐心神不宁。就凭这三条,我毅然决然站在“禁”的一边。
但我小的时候也喜欢放鞭炮,我发现这项活动几乎受到所有小男孩的欢迎。小男孩一般比较喜欢玩危险刺激的游戏,比如玩火、玩水、爬高、钻低,这是天性。放鞭炮有火有声又刺激,更是深得小男生的青睐。我们那老宅大院有几十个小孩,吃过年夜饭就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在大天井,有个号称妮仔头(孩子王的意思)的最爱在这时露一手。妮仔头家解放前开杂货铺,解放后店铺改由集体经营,店里货物搬回来不少,其中光鞭炮就有几十箱,几辈子怕也放不完。每到霉雨季节,他们家就得把鞭炮拿到太阳底下晒,各色各样的鞭炮馋得我们直流口水。妮仔头过年放的鞭炮都是当时市面上买不到的,有蜡烛那么大,就像一根竹管,妮仔头把爆竹立在天井地上,再取一个破搪瓷碗倒扣在上面,一点燃,爆炸声特别响,碗也蹦得有几十米高,真的很刺激。其他的小孩想拥有零散的鞭炮都不容易,只能从家中排炮中偷偷解下几支,或是在地上拣到没有燃爆的,然后就放冷炮,往鸡窝里放一炮,往水缸中放一炮,往姑娘堆里放一炮,惹得大人怒发冲冠时,他们则逃得无影无踪。有个笑话在我们院里流传了几十年,说是九叔公十四岁那年结婚拜堂,众人怎么也找不着他,后来发现,他正在和几个小孩为争抢地上未燃爆的鞭炮大打出手,他妈拉他去拜堂,他悻悻地说:今天是我结婚,他们凭什么抢我的鞭炮?众皆捧腹。
过年禁炮确实有禁的理由,可是禁得久了,人们又发现,过年不放鞭炮就不像过年,或者说年味少了许多。有学者说,春节放鞭炮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延续有一种仪式上的意义,是一种家庭团圆和喜庆的象征。在中国人的内心深处,这种仪式就如同祭祖一样重要。还有的说,禁止放鞭炮,春节的气氛会显得沉闷和单调,过节和不过节又有什么区别?恢复过年放鞭炮的传统是有必要的,它使人民群众享受到过节的祥和喜庆。
但这同时,持不同意见者还是相当多,他们说,随着制作工艺改进,现在的鞭炮比以前响了许多,爆炸力也大许多,当然也更危险,不经专业培训不敢燃放。而且现代人有种攀比心理,鞭炮越放越长、声音越放越响,简直让人忍无可忍。
据报道,今年春节全国有不少城市允许在爆竹声中度过。禁令是解除了,可争论还在继续,问题的焦点还在“安全”二字。我现在思考,是不是就因为烟花爆竹有安全隐患就应该禁止它。难道安全与年味就无法两全吗?
我突然想到西班牙一年一度的奔牛节,虽然自1924年以来已有数十人死于牛蹄下,可仍有为数众多的西班牙斗牛士,在为期9天的人与牛之间的危险游戏中,尽情享受欢乐与刺激。我还想到国外挑战极限的十大危险运动,虽然每年都有伤亡报道,可依然是后继有人,没有因噎废食。
我们生活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我们崇尚安全,可也无法拒绝危险。提防危险不等于能回避危险,敢于面对危险也不等于放弃安全。我始终喜欢那种“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大无畏精神,喜欢果敢坚毅的硬汉子性格。我们的时代,需要的是在危险面前能冷静应对、能机智制险的胆略和能力。培养这种胆略和能力,恐怕也得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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