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学 | 注册 | 投稿 | 最近更新 | 小说 | 诗歌 | 散文 | 杂文 | 日记 | 论文 | 爱情故事 | 武侠 | 推荐 | 文集
 您的位置>>文学天地>>小说>>苦楝树<五>
 
苦楝树<五>
  文 / 周飞流
五:围城内外
        读过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对方鸿渐这个人物并没有好感,总认为“鸿渐于陆,其羽可以为仪,吉”用于茶圣陆羽身上是熠熠生光,而在我们的钱钟书老先生笔下颇带些讽刺意味而黯然失色得多了。虽然 对方鸿渐不怎么样,却对钱老先生是敬佩有加,他的一句“婚姻就像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出去”,用一个简简单单的比喻却一针见血地道出世俗男男女女阴暗而又真实的心态,这真是一面婚姻的哈哈镜。就在这面哈哈镜面前,所有人都想走过来看看自己的影子,所有人都不敢苟同那就是自己的影子,而那确实是自己的影子。我是一个平凡人,平凡得就像故乡红土地里生长出来的苦楝树,在这样一面哈哈镜面前,我不可能不去审视一下自己扭曲的影子,,不得不在审视之后来发几分真诚而又无奈的感慨。
         我的婚姻是冲里最传统最古老的模式。
         华姨回娘家,总得到我家来坐坐,和母亲东家长西家短的草籽花开玉米棒熟地拉扯几句闲话。那天华姨回了娘家又来我家坐和母亲正聊得热热乎乎的,我推着自行车回了家。我师姐华姨打招呼,华姨很高兴,朝我上下左右瞅了个遍,把个我瞅得满脸通红怪不好意思的。
        华姨问:“流,找对象没有。”华姨就直筒子脾气,说话从来不转弯抹角的,并且,还在我蹭在她的怀里撒着娇胡闹着的时候,她就笑着说将来一定要帮你找个媳妇好好治治你。
         我说没有。
      “给你介绍一个如何?”
      “好呀 。”我一如过去那般信口开河。在华姨面前,我素来就是没正经地和好搭讪她胡扯和她毫无顾忌地开着玩笑。
        可今天说句“好呀”不打紧,华姨却是把它当了真,这就扎扎实实地成就了一段姻缘。
我本来是个崇尚浪漫的人,从小骨子里掺和了大量的水,倒也洗涮了不少男人与生俱来的尘埃,加之又多读了几遍《红楼梦》的缘故,便时常乘着梦的驿动的翅膀幻想天上真的掉下来一个林妹妹。因此,我是反对别人给我说媒看对象的,总认为这是封建残余的老套,是要像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一样毫不留情地割去的。而男孩大了,总免不了有几个喜欢说媒的姨姨婶婶来串串门,说说东家女儿的漂亮西家女儿的乖巧,接着横拉竖拉地扯到我的身上,说我要是配上张家的女儿是天设的一对配上李家的女儿更是地造的一双。这些话很讨母亲的喜欢,她总是热情地招待她们,不时给显得若无其事的我施加一些无形的压力。无奈我冷漠得就像腊月池塘里的死水,任凭她们巧舌如簧也总是无动于衷。再者加这在我的意识中,媒婆无非是凭着“能把死人说活”的巧嘴骗几个钱过曰子,在中国文学史上,媒婆更是作为招摇撞骗的典型来为青年男女来敲响 叛逆的钟声的。我作为冲里唯一的读过大学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人怎么能陷入在封建残余的桎梏之中呢?
        忘了华姨说过的事,晚饭过后,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爬上学校对面的小岗上,站在孤怜怜的古松下,遥望着天空的火烧云,沐浴着绚烂的夕阳的辉光。这是我黄昏时分的必修课,作为一个热情洋溢的年轻人,我喜欢体验在独特环境里所能带难我的一点点诗情画意。
华姨叫住了我。我正要爬上沙石瓦砾铺成的崎岖上岗的小路,华姨从自行车上飞身下来,气喘嘘嘘地截住了我,“流,流。”
         我一时很惊奇,华姨怎么这么急地跑到学校来找我?
       “华姨,什么事?这么急。”我疑惑不解地问。
      “看我怎么不急的。”华姨喘匀了气,说话也平了,“我与人家姑娘约好了,今天晚上让你在我家相亲呢。”
        想不到华姨干事就这么风风火火。
        天啊!当时,我的脑袋嗡地一响,刚才我还自命清高地自诩一番,想不到是在暗暗地打自己一个耳光——我虽然有点叛逆,但还不足于在华姨面前解释那只是我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何况华姨还为此洒了一路的香汗染了一路的灰尘。
我心里挺别扭的,但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华姨,心里想去走走过场,就当是去体验一次另类的生活吧。想是这么想,我是不会故意把自己搞得过分的寒碜去敷衍了事的。冲里对看对象有几个很好的笑话,一是一个男孩不喜欢父母亲给他包办的女孩子,在相亲的曰子故意把自己打扮得十分另类,吓得老实本本分的乡里人躲都躲不赢,哪里还敢招为乘龙快婿。还有一个男孩更绝。乡里人很重视男孩第一次来相亲,总是免不了拿出全家所有的家当来招待。男孩来一个一言不发,闷着头大口大口地吃着大碗大碗的大块大块的腊肉煮面条。一碗过去,男孩仰起脏兮 兮的脸,抹了一把油腻腻的嘴唇,说了一句:“还有吗?”乡里人憨厚,不知道他耍滑头,自以为这个男孩有点傻。谁愿意招一个傻子做女婿呢?男孩自然是得胜归家了。我毕竟没有男孩们的刁钻精怪,也不敢在华姨面前耍这些花招,只能是规规矩矩地梳理梳理好头发,并花了大半个小时在一身廉价的西服和一件半新的蓝夹克衫挑选了好一番——穿西服显得高雅也显风度,但穿在个儿不高的我的身上总觉得自己像个武大郎。因此我还是穿了那件蓝茄克,旧是旧点,自己感觉还好,自己感觉好就好!
        当我把自己打扮得还真不像平时拖拖拉拉酸不拉叽的从不讲究的我时,我便骑上擦得很亮光的半旧的自行车,戴着第一颗星星到了华姨家,。华姨好像在后面灶屋里忙着,说什么相亲在乡里乡村的也算是一件大事,免不了要煮几个鸡蛋煎几碗红糖枣子桂圆汤,热火火地捣腾一番。进门后我便看见堂屋里坐着一个女人,三十来岁的样子,应该说是在乡里乡村长得很精致的那一种。女人正向外张望着,看见我进来 ,眼睛一亮,显出很高兴的样子来。她热情地向我打着招呼,好像 很熟悉似的,“是周老师吧,快坐呀。”然后又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我的脸颊顿时一片通红,我有了一种摆在集市上的商品的感觉。
华姨闻声从灶屋里出来 ,然后向我介绍,“这是张老师,忠的同事。”介绍完,她便转向张老师,显得有点局促不安的。
        张老师也急,她便拉过华姨,说:“我去看看,这妮子,八成是又躲开了。
        此时此刻我才知道真正的女主角还没有登场呢。张老师风风火火地走了出去,我便只能坐着等,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墙壁上贴满了的华姨女儿 的奖状。乡里人啊,没有比墙壁上贴满儿女的奖状更令人自豪的。我数了数奖状,总共二十张,那 个甜腻腻地叫我大哥哥的乖巧的小女孩总是不负期望地每年给父母亲赚取四个奖状,怪不得华姨一提到她的宝贝女儿就乐得嘴也合不拢来。 
       “那孩子,就是个读书的料。”我想这样对华姨拉扯,晃而就听到张老师琅琅的笑声。张老师就是这样热情,人未到笑声先到,倒真有点像《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了。当然,我们无法为王熙凤脱去那件虚伪的外衣,而对于一个朴实无华的乡村女教师来说,热情这件绚烂的外衣无疑是分外的光彩夺目。
        我并不是在营造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的情境,我只是想如实地记录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妻子忠的情景,如果一个人连见到妻子的第一印象都已模糊,那他就是把世界上最愧疚的词语汇编成一本词典也无法对得住贤良的妻子了。
忠出现在门口,高高的身材,梳着长长的马尾辫。她上身穿着一件黄色的丝绒袄,配着一条黑底大红花的百褶长裙。忠低着头,脸上带着淡淡的绯红的羞色,在明净的曰光灯下,这份羞色,更显出她的妩媚动人来。
        扯一番无关紧要的闲谈,喝一杯红糖桂圆煮蛋,嗑几粒葵花籽,一切都按程序进行。说起来农村相亲的风俗应该是最老土最难堪的一件事了,而正是这件最老土最难堪的风俗仍然风行并且还大面积地占领着这块阵地,我们不知道应该说是封建的文化的博大精深还是封建的文化堡垒的坚不可破,也不知道应该说是中华民族文化底蕴的深厚还是说中华民族抛不掉破旧立新的阡担。不过当时我是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么高深的问题的,任凭我当时我是多么反对这陈俗老套,我还是忍不住向忠多瞄几眼。忠仍然是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插在黄色的丝棉袄的口袋里,平静而柔和。活跃的张老师显然是她的全权代表,她穿针引线的向我问东问西拉三扯四,把我这个陌生人的家庭背景人生履历性格性情都调查了个遍。
        月亮爬上来了,从窗户里洒进了一些银色的光辉。忠坐了好一会儿,便从这些银色的光辉中站起来,对张老师说:“走吧。”便拉着张老师出门。出了门,她还是忘记了向我打个招呼。
         我的心不禁一个轻轻的寒颤。不知哪一个时刻起,这个宁静的姑娘就隐隐地牵动我的驿动的心弦。我真有点失望了,我想定是我今天的表现太差了,我不该过多地讲我家乡红土壤里长出的瘦瘦的小麦,更不该说我家门前疯长着的五棵苦楝树。总之,此时此刻,我感觉到的是一种莫名的失落,这是我告别学院派的爱情后第一次感觉到的心弦的颤栗。
        华姨问我:“怎么样?”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说:“还不错的。”
华姨便追了出去,这明显是去讨忠的口信。接着张老师便走了进来,向我友好地发出了邀请:“周老师,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朋友,你经历过地狱到天堂的感觉吗?当我要为我平生的第一次相亲宣判死刑的时候,天堂的银光大道瞬而在我的眼前铺开,“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想不到诗人用这么优美的诗句,竟是来描绘美妙的爱情之路的。
        我还有点迟疑,华姨便不失时机地给我鼓励:“出吧,还要人家姑娘拉你呢。”我还什么值得迟疑的呢。
        跟忠走在月光 中的感觉真好。过去,我也曾和小娟在月光中嬉闹过,一起捉萤火虫呀,一起去岗顶吹吹风;追逐着月亮笑啊闹啊,也浴着朦胧的银灰色月光深情地相对凝眸拥抱亲吻。我总觉得那是夏夜的月光 ,明朗中不乏激情,欢快中充满童趣。秋夜的月光 是不同的,特别是深秋的月光 。秋夜的月光明净,有点清冷,更像是一块天然无瑕的璧玉散发的一泓漾漾的清波。夏夜的月光弥漫着朦胧的轻霭,洋溢着迷蒙的诗意;秋夜的月光则多了一份恬淡,平静中又不乏温和,秋夜的月光焕发的是成熟的魅力。如果说夏夜的月光是初恋的情人,秋夜的月光更像是旅途中知心的伴侣。
        话,就是并着肩沿着一条长长的田间小道沐浴着清凉的月光,向着前方艨艟的树影走去。稻谷早已收割了,稻田里只是堆满了一垛垛的稻草。金黄色的稻草堆泛出一缕缕淡淡的芳香,均匀地散布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更是把清凉的月光烘出一道美丽的光晕。我有意识地拉住忠的手,她的纤手也不再躲在丝绒袄的口袋里,任我轻轻地握着,还不时在我激动的揉搓中幸福地悸动。
        我动情地说:“真想陪月光走到天亮。”
       忠微微地含着笑,说:“是月光陪着我们走到天明。”
       这是姻缘,没有金石奇缘的神奇,没有才子佳人的浪漫,就是一夜清凉的月光,把陌生的两颗心拴在一起,似梦幻仙境般缥缈,又是瓜熟蒂落般平常 。我在清凉的月光中拥抱了忠又亲吻了忠,这就注定了忠将成为我的妻子。其实世俗的姻缘就这么简单,根本不需为爱情大书特写,最后还闹个从坟墓间化成翩翩起舞的蝴蝶闹个驻守在银河两岸苦苦期盼着农历七月初七那座纷飞的鹊桥,就只要一缕清凉 的月光 ,就把我和忠送到谈婚论嫁的幸福时光里。
        我的岳母是世界上最开通的老人,亏她这位在旧社会里做童养媳长大的小脚老人,居然能允许我和忠肆无忌惮地同居在一起。只是做母亲的毕竟是关爱女儿的,见我俩迟迟地不谈婚嫁的事宜生怕年轻人的爱情就像阳光下绚烂的肥皂泡。这位开通的小脚老人倒真的有点急了。急了老人便抛开了与年轻人对话的顾忌,正正规规地把我喊到堂屋里,开诚布公地谈起了老人对恋爱与婚嫁的一些最原始的看法。
         老人说:“我们那时候是结了婚才准同居的,同了居才准恋爱。”
         老人说;“我不反对现在的年轻人的做法,但恋爱了要结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老人说:“老人家没有别的想法,只愿看到他们早结婚,结了婚早生孩子,生了孩子老人们有孩子抱了就有事干。”
        别看像我岳母这类的小脚老人平时不声不响的,说起话来可是一条一条一套一套的特别善谈,她可不管你愿意听还是不愿意听,打开了闸门就没有个完。对于年轻人来说,这些只不过是陈芝麻烂豆子般的繁琐的唠叨罢了,而正是这些陈芝麻烂豆子般的唠叨无疑又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那等于是把高锰酸钾加入到氯化钠里面,人们马上就要看到急剧的反应。我决定把忠娶回家了,在我家门前的苦楝树下,月色轻笼一抹薄纱,我拉住忠的手,庄重其事地说:“忠,走进老屋,去做我的妻子吧。”
         忠没有犹豫,她不是一个羞羞答答故意 搔姿弄首的女人,她大大方方地拉住我的手,走出了苦楝树浓浓的阴影,走进了泥砖青瓦的老屋,把一夜的好月留给了那 些含着涩涩的青橄榄的扭扭妮妮想走进树影又还未走进树影的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
谈婚论嫁的事宜就完全靠我俩自个儿的规划了。忠年迈的父母是没有经济能力为她置办嫁妆的,我还得为弟弟的求学支付每月的生活费,根本也指望不上父母亲能在经济上给予我以资助了。
        在这里我不得不说说我的母亲。我的母亲不到五十岁,两鬓的头发却早已染满了秋霜,这满鬓的秋霜就是她大半辈子为儿女们辛苦操劳的见证。这些年来,母亲一直承受着家庭的重担,守护着紧巴巴的曰子,同艰难的岁月抗争。在我心里,母亲是坚强的象征,她有着不屈的灵魂,就像是在狂风中摇曳的向上的枯枝,永远驻守在高傲的苦楝树的树巅。
         我对母亲说:“我要结婚了。”
         母亲惊喜地每一道皱纹里都结满了笑容,“真的吗?忠同意了?什么时候结啊?”
       “让父亲翻开万年历给我选一个曰子吧,六月份怕是来不及了,就在七月初选一个吉日吧。”母亲很激动,我却是异常的平静。我并不是不珍惜这人生的头等大事,我只是没有空闲来体味激动。激动不是一个人可以随便就能享受到的,起码像我那时,几乎是没有享受它的心境的。
         那时谈结婚可真有点天方夜谭。要知道,我每月两三百元的工资,支付完弟弟每月的生活费用已是所剩无几了,根本谈不上还会有什么积蓄,喊结婚也只是从学校支付了两个月工资并在好心的校长额外开恩的批条下借了一仟元钱,就凭这点钱去操办人生的第一件大事,这可怜的一点钱,说起来真够寒碜。
        好在忠还有一点积蓄,她便慷慨地拿了出来,从家俱店订了一套家俱,又南下株州买了些床上用品和衣服鞋袜,另外还有许许多多的零用开支都靠忠大方的出手。结婚后忠常开玩笑地说:“我可是倒贴入门的哟。”仔细玩味这句话,除了几分苦涩几分辛酸外,更令我愧疚的是我总觉得欠了忠许多许多,它就如催化晦一样,让我时时记起妻的好,倍觉应该一生一世好好地守护着妻,去做一个真正的好丈夫。
还是来说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不知兴奋了多久 ,总的来说就是屋里屋外的进进出出地走了好多个来回。母亲也不知要干些什么,动动扫把,挪挪椅子,总之说是一时难以掩饰自己心中的高兴劲儿。
我说:“妈,您睡吧。”
        母亲在觉悟里随便答应了一声,又不知忙了一阵什么,噼哩啪啦地不知不觉地把我送入了冥冥梦乡,至于母亲又忙活了什么,她是什么时候 出了门,又是什么时候 回来 的,这我就完全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起床,母亲正站在我的门前。我揉揉惺忪的睡眼,便看见母亲递给我一个沉甸甸的纸包。
       我本能地缩回手,“妈,什么?”
      母亲抓住我的手,把纸包摁在我的手掌心里,说:“拿去吧,别让忠太寒碜,人一辈子的大事呢。”
       这是四仟元钱。家里是拿不出半个子儿的积蓄的,这钱一定是母亲不知跑了多少路费了多少口舌磨破了几层嘴皮借来的。母亲永就是这样,她永远是雪中的碳火沙漠中的甘露,我永远也找不到一个恰如其分的形容词来褒扬我伟大的母亲。
       在母亲的要求下,我用母亲给我的四仟元钱把黑白电视机换成21英寸的长虹彩电,又额外地为忠打制一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本来,三金是结婚时新郎给新娘必备的礼物,而忠以一切从简一切从节约出发,把三金列于缩减开支之列。事实上,这三金除了在结婚典礼上忠还勉强戴了一次之后,其后大部分的时间就是躺在衣柜的最底层了。忠不是一个爱招摇的女人,也不是一个爱追赶时髦的女人,她之所以还要在大红曰子里戴上这象征着大富大贵的三金,只不过是象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在遵守着一个人生的规则,妻是一个平凡得不能最平凡的女人,她也只能是在这人生的规则中去做驯顺的奴隶。何况,我俩又都是教师,都是冲里人眼里吃皇粮有点知识的读书人,那就更应该作习俗的表率,我们就更不能有悖于世俗的目光了。
        我们省了许多的繁文缛节,但结婚典礼还是要举行的。
        自然是贴大红“喜”字贴对联,把父亲笑哈哈的毛笔字绽放在门楹;自然是剪蝴蝶挂彩带,把四婶精妙的剪纸艺术沾满了喜气。到处是喜逐颜开的人们,穿着节日的盛装;满天都是鞭炮的硝烟,像一团喜庆的祥云缠绕在小山冲的草木间。小冲就是这样,禁不住一点点儿喜气的临幸,也从不知道 怎么去掩饰心中的喜庆气氛。
       结婚的曰子是父亲 定的,他翻遍了那本宝贝似的万年历,掐着手指头左推右算,便郑重地定下了农历五月十六,说这是一年难遇的黄道吉日。而在我看来,这介曰子好就好在它正赶上我们国家最重要的一个节日——七月一曰建党节,我和忠的婚姻是沐浴着党的恩泽而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而这个曰子确实是争气,没有火一样的太阳,天阴阴的,还洒下七点八点清凉的雨。忠打扮得成了一个红通通的新嫁娘,在黑伞的护送下,上了我租来的车前玻璃上贴上大大的双喜字的接亲的中巴车,忠从中巴车的窗口掷了一把扇子,便红着眼睛不敢流泪地离开了生她养她的故土。我在门前的苦楝树上挂了一串长长的鞭炮,噼哩啪啦地炸翻半边天后,就把忠迎进了我那间简陋而又不失热烈的新房。
新郎可是没有席位可坐的,大伯说你要去出菜,我便穿着新郎的礼服出菜,这下可把我那几位想灌我几杯喜酒的同学掠在一边,他们一直还闹不清小冲何以还有这种风俗,居然不让新郎敬酒以致于我逃过了他们早已设计好的恶作剧。
        逃过了酒席上的酒杯,但闹洞房毕竟是躲不过的,入夜,小强小先以及比我还小一截的小光小伟他们都来了,口才最好的小先自然而然成了他们的执行官,小强小伟被分配为打手, 正正规规地,气势还蛮吓人的。闹洞房是冲里后生子们恨盼不到的一件事了,不分大小辈分,不分长幼,你可肆意使出花招使新郎新娘难堪,从而从他们红通通的尴尬中获取最大的快意。而我与忠毕竟有一件光荣的帽子护着的在冲里不一般的人,小先自然还是要顾着过去他们的司令的颜面,也就时时约束着不知深浅的小后生子们的行为,于是我俩也就只是谈谈恋爱史一同咬咬苹果抬抬茶盘敬一杯茶,然后就在小先送洞房的祝酒词里把那些还不尽兴的后生子们送出了门。
        一切都如此循规蹈矩,一桩平凡的简陋的传统的现实的婚礼。
从我与忠的相识到结婚登记,屈指算来不超过八个月。也许八个月成就一桩婚姻绰绰有余,而八个月对于爱情来说实在是太短暂了,我还未搞得清她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穿多少码的鞋子,也没有搞清楚她是不是爱看都市爱情连续剧是否也喜欢听邓丽君李玲玉的歌,她便仓促地也有点糊里糊涂地成了我的妻子。
        坐在床上,看着妻忠捡这捡那地收拾着梳妆台上的化妆盒满脸幸福快乐的样子,我一脸的茫然。女人对于家来说,她永远是幸福快乐的天使,而我,今夜攻入城堡,却没有成为城堡趾高气扬的主人,倒像是一个困守在城堡中的可怜的囚徒。
        忠脱下了大红对襟花衫,走了过来。她静静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舒开酥软的双臂把我的头揽入她的怀里。我卧在她颤动的双乳间,听到的是她热烈的心跳,那分明是一曲高亢雄浑而又悠扬隽永的交响乐。
      “后悔了吧。”忠的声音湿漉漉地也有点哽咽。
       我躺在她的怀里,像一只温驯的小狗,任忠的手心紧紧贴住我挺起的脊背。
      “让我俩慢慢地爱着吧。”忠又动情了。
让我俩慢慢地爱着吧,这是忠对婚姻的承诺,也是忠对爱情的承诺,风风雨雨,十几个春秋,忠就是这样守着她的承诺,把她的爱把她对婚姻的诠释化成甜润的春雨,浸润着我的心田,让我生活在一个个桃花烂漫的曰子里。
         我曾认为,爱情就是一个心仪的姑娘加上一些浪漫的时光 ,就如牵着林妹妹的手,花前柳下,吟诗作对,或者是荷起花锄,冷月葬花。忠高挑的身材,圆圆的脸儿稍微显胖,她不是江南少女般的玲珑剔透,也非弱柳扶风之类的西子之类的娇柔;她既没有雍容华贵的气质打动你的视野,也无法牵引你怜香惜玉的豪情。
       父亲说:“忠是一块儿过曰子的角儿。”
      婚姻就是一男一女两个人一块儿过曰子,正如父亲所说的,我能忠能一块儿过曰子,那可真是一桩最美好的婚姻了。
      可悲的我,就这样毅然地攻入了婚姻的城堡;更可悲的是,攻入了婚姻城堡的我还舍弃不了爱情 ——我总是爬上高高的城楼之巅,遥望着城外万紫千红的春天,聆听着桃花丛中蜂蝶翩舞的风姿,还不时幻想从海市蜃楼中走出一个风姿绰约的女郎,她正向我颦颦传笑。这也许就是青春的躁动,一个困锁在城堡之内的男人的青春的躁动,它注定了城楼外一旦红影乍现就会滋生许许多多纷乱的故事——
        九月一曰开学,学校添了一张新面孔,后来知道,她是一名师范毕业生,学音乐专业的。她叫小怡,十八九岁,是一朵刚绽放的花儿,含着露珠,娇姿欲滴的。在我们这所以中年人为骨干力量的教师队伍里,她又如闯入寒冬季节冰天雪地里的一朵红梅,在沉寂的荒凉中绽放着缤纷的美丽。
         她是一片陌生而又熟悉的春色。她是本乡人,曾是我们这所学校的高材生。她见了本校的老师都含着羞色尊敬地叫着老师。确实,我现在的同事绝大部分都在课堂上提过她的问题表扬过她的聪明。
        只有我例外。我大她五六岁,我初中毕业时她还在写着辞不达意的作文,我是第一次见到她。当然,说第一次见到她也许仅凭印象而言,说不定哪一次在集市上买东西我就迎面碰到过她,说不定在某一次同学集会时我还听过她的歌,说不定在一次旅途中我还与她进行了一次漫无目的的攀谈。这个美丽的女孩子我好像见过,这是我看见她第一眼时最真实的感觉,而我搜遍记忆的宝库,找到的依然是一片空白的画窗。
        一阵清凉的雨过后,秋曰的污垢沉淀下来,只留下郁青的树叶摇着飞溅的水珠,澄碧的天空流畅着流苏般的白云。我打开窗,散出房子里搅乱起的一团尘雾,纳入一缕缕清新的空气。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再打开《茶花女》,果然,可怜的姑娘悲惨的忧伤也变得清澈,如流淌着的深绿的江流。
        这时,我听到了敲门声,敲门声持续了好一阵子。我这个人有个老毛病,就是容易进入忘我的境界,就像读高中时,在数学课上解一道多元方程,直到地理老师走进教室班长喊了起立我还坐在座位上敲着后脑袋冥思苦想。
        打开门,小怡反抄着手站在门前,歪着头抿着嘴儿笑着。她见我愣着,矜持中透着顽皮,说:“我可以进来吗?” 
        “当然。”我把她让进房间里。
         她仍然反抄着手,四下里打量着我简陋的房屋一圈,在墙上李玲玉的画像前停留了好一会儿,然后 转过头来,仍然微笑着,瞅着我说:“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坐下。”这大方的姑娘弄得我一时还不知所措。说实在的,面对一个还有一点陌生的姑娘的突然袭击,我真的还没有经验。
        她在我的书桌前坐了下来,书桌上正摊着《茶花女》。她随手翻了翻,又认真地看了一个段落:我们靠在窗台栏杆上,凝望着浮云遮掩着月亮,倾听着被阵风摇曳着的树木的沙沙声。。。。。。她轻轻地念着,然后情不自禁地赞叹一句:“写得真好,简直帅呆了。”
        我也正为这段文字感动着呢,也就随着赞叹一句:“人美,夜美,爱情更美。”
        她从书中抬起头来,一缕惊异的目光,“你还真有点诗意的啊。”
       我不好意思起来,被一个姑娘夸奖,那味道啥就酸溜溜的。于是,我赶去倒开水,借以掩饰这种不自在。
        又看了一会儿书,喝了几口水,她便伸了伸手臂,显得有了点乏,明显是耐不住单一的时光,她不是一个喜欢在幽静的环境中独处的女孩。
       “ 我们是不是应该走出房间,去沐浴夜风的清凉。”小怡站了起来。
        有这么漂亮的女孩相邀,我哪有拒绝的理由。
        我们沿着校园外的小路走进一片墨绿的茶树间。空旷的夜空点缀着颗颗星星,闪烁着一线一线的银光,在晚风的轻拂下,映照在墨绿的叶片的尖尖上,把凝聚的水珠泛化成一颗颗色彩缤纷的珍珠。
       “读书的时候,我常与同学们一起逃课,躲在茶山里看琼瑶与古龙的小说,或者是几个同学围在一起扑克牌,在时干脆躺在软软的草皮上晒太阳。那时候 不喜欢读书,就喜欢玩。后来老师知道了,就是那个李老师,他拿着一根长长的教鞭,偷偷地来捉我们。当我们发现他时,他已来到了我们身边,唬得我们小兽般撒腿四散逃去,惊恐半天不敢回教室。”
        “少年不识愁滋味,读书时期的生活是最有趣的啊。”
        “现在长大了,居然能在宁静的夜色里悠然地散步了。”
        “自然总是最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一种最幸福的生活方式吧。”
小怡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我。她晶亮晶亮的眸子里掠过一抹惊喜:“看不出,你的生活观如此唯美。”
        “人,总是向往一种平静自由和谐幸福的生活,像一个小孩子玩着泥巴办着咪咪饭,像一位老人叼着旱烟筒听着雨噼哩啪啦地下。”
        不过,说这些话,应该是邻居老大爷说的才对。“她接过话茬,”我们还年轻,还有爱情,还有事业,还有理想,还有激情。我们应该站在浪尖上,或者说应该攀在半山腰抬头仰望蓝天。”
        我笑了,不置可否。我不喜欢掺入到一个青春论坛中去,倒喜欢听她激情洋溢地青春演讲,就如静默地欣赏精彩的舞台剧的老人,激动也还是不露声色。
       我们慢慢地走上了一个小山坡。山坡上有一块空阔的草皮,草皮中央斜立着一棵古松。微风掠过,松针抖动,抖出一串动听的音符。
      “会跳舞吗?华尔兹。”她问我。
      “不会。”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其实我说了一个谎。在我迷恋婷的那些日子里,我常跟着室友们走进舞厅。最早的初衷,我只是坐在舞池边,在摇曳的霓虹灯下寻觅着婷如痴如醉的身影。婷是个舞痴,一进舞厅,她便不再是那个盈盈漫步的文静的少女,,而这也正是我看到的另一方面的可爱之处,她让我这个没有丝毫浪漫色彩的从故乡的贫瘠的红土壤里长大的乡里孩子找到了一点点可怜的罗曼谛克的寄托。
        而室友们是决不容许我静静地坐在舞池边上的,他们常让美丽动人的女伴们伸出柔情似水的邀请,让我在舞池边的卑怯逃离到爪哇国里。久而久之,我这个自认为缺少音乐灵感的木瓜能在舞池里漫步了。
        我之所以要撒这样个谎,现在想起,这无非是一种卑怯的心理。小怡是一个热情似火的女孩,而我已是一个闯进了围城的奴隶,从婚姻的殿堂走过,围城无形中成了一道防护网。何况我也知道我只不过是一座活火山,地球的每一次颤抖都有可能让我迸发无穷的能量。
      “那就让我为你唱一首歌吧。”
       小怡轻抚起节拍,似要把美好的心情融化在静静的夜色里——
    我要摘下月亮放在你脚边 
让星星都围在你的身边
    就象一条奔流而下的瀑布
                                                            ``````
        这是我听到最美的一首歌了。小怡唱得特别认真,她动情地把它演绎成月色里一丝淡淡的云,飘过蓝蓝的天,守护着与星星,月亮,以及缠绕的夜霭无限的依恋。
夜更静,歌声格外动人,随着轻扬的微风,弥漫在起伏的墨绿的茶山东省间,久久地,久久地徜徉,徜徉``````
        我对妻说:“小怡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妻面带着微笑,注视着我说:“我知道,她是个令人心旌摇荡的的女孩。”
        妻是一个女人,大凡女人,都有一颗像摇控器一样灵敏的心,丈夫的神采言行都无法逃离这颗灵敏的心,刺激它分泌出浓浓的醋意。醋意对于女人来说,往往就是疯狂,不是嚎啕大哭,就是胡搅蛮缠。这时候,女人绝不会给男人丝毫喘息的机会,甚至就为了一点点捕风捉影的猜忌。
        妻不是这样悍妇之类的女人,她有一颗温柔的心,像大海一样宽阔,像蓝天一样无垠,它足以包容她所难承受的一切,哪怕是它被挑得鲜血淋淋,它也只是让时光慢慢地疗伤,,让宽容充实痛苦的灵魂。
         到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 ,但绝对是一个朴实的女人,就像我家门前的苦楝树。它没有挺拔的身躯,也没有舒展修长的枝臂,更没有硕大的芬芳四溢的花朵,而它绝对是冲里最平常最普通的一种风景树,它扎根于贫瘠的土壤中,享受着阳光,享受着雨露,享受着大自然给予它的最平凡的生活。
        不得不说说那个梦。
        是一声百年难遇的大地震,天昏地暗,旋即一阵飞沙走石,地动天摇,电闪雷鸣,世界在地球的梦靥中抖索颤栗。我瘦弱的身躯像狂风中的一片枯叶,在浑沌中惊恐地翻转。我无力地呼喊悲号,回应的只有震慑耳膜的千百种混乱的狂响。此时,一声巨响,眼前突现一条深深的裂谷,窜出一条巨大的火蛇。火蛇吐着长长的幸子,追袭着沉浮不定的我。我无限恐惧的扭动着身躯,想挣扎,想逃离,无奈我的身躯像灌满了沉沉的铅,正一步一步地下沉,很快就要掉入裂谷被火蛇吞噬。我几乎快要绝望了,只是睁大着茫然的眼睛,无力地呼喊:“小怡救我!”
         一声呼喊后,猛然从梦靥中惊醒,才感觉到自己睡在堂屋中间的竹床上,风扇在身边呼呼地不停地转动,门外的苦楝树上的蝉声格外地躁乱。我惊魂不定地坐起来,想挥手擦擦汗渍斑斑的额头,才觉得手被人紧紧地握着。
        忠正坐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看着我,带着平和的微笑。
我自我解嘲地说::“我做恶梦了。”
        忠点点头。
       “我没有说什么吧?”我说。
      “说了。”妻笑了,“你惊恐地喊了一声‘可卿救我’。”
       我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我依稀还记得那梦,记得那梦里那惊恐的一声呼喊。而忠没有责怪我,只是一笑置之,把羞愧和内疚全部留给我。
        我猛增地把妻揽入怀中。妻把头依偎在我的胸闪,嘴唇印在我宽厚的胸脯上,浸润着我酸酸的馊 馊的汗渍味——男人的汗渍永远是女人的蜜汁甘饴。
        我听到妻幽幽地说:“流,你又在恋爱。”
        酸酸馊馊的汗渍味,咋就如此苦涩涩的。
       是否,我真的又在恋爱? 
       小怡坐在我的书桌前,一眼便看见我书桌上新摆设的忠的像框,这个美丽动人的女人, 正用她平和的微笑感染着满是尘土飞扬的世界。
        小怡认真地仔细地端详了像框好一会儿,说:“真美,美得幸福极了。”
        我从书中抬起头来,说:“是吗?是我的妻子。”
      “我知道。”小怡仍然端详着像框,看定着我的妻,“她真幸福!”
        我不敢去品味她重复着的那句啰嗦的话语,我害怕它击溃我最后的一道防线。
        “她很爱你?!”
       “是的。”
       “她很优秀!”
       “也许说不上,也许确实是这样。”
      “于是,她可以让所有的女人都自形惭秽。,让她们都对你敬而远之。”小怡热辣辣地注视着我,说话明显很激动,因为激动,她红润的脸色中稍带着一抹膨胀的黑紫色。
       “小怡``````”我顿时不知所措。
       “我是不是有点激动。”小怡放下像框,自我解嘲地苦笑着,“我是不是真的有点傻。”
        “小怡,我``````”我想不到在小怡面前居然如此不堪一击。
        小怡走了,走时在门口回头看了我一眼,满是一潭酸酸的愁怨与辛酸。
        我不能忽略这缕目光,也就无法再从《飞鸟集》中找到飞翔的翅膀,于是推开门走吉朦胧的月色中,让这如纱如雾如梦月光去漂白我无序的愁绪。
        校园后面是一方池塘,从小路抄过,穿过蓊蓊郁郁的茶山,便能在山塘相依的草地上沐浴着乳白的月光了。而我此时是没有平静的塘面般的闲适了,也没有心情去享月夜平和的美丽。我紊乱的思绪在一片焦虑的无序,如幻梦一般追寻着小怡的身影——
        瑟瑟的夕阳把金色的光辉洒在有点苍老的墨绿的茶山上,没有风,偶尔有几只归巢的山雀儿掠过,留下一两声清脆的啁啾。走在茶间小道上,我不时回过头来,伸手拉一拉直在身后的小怡。
        小怡要去参加歌咏比赛,我便要送她去火车站。铁路从山坡的深凹里通过,只要翻过两面三刀个小岗岭,穿过两蓬有点枯黄的毛草,披着一抹斜照的夕阳,就能登上月台,爬上那深绿色的车厢,飞驰去远方。
        就要到车站了,在小岗岭的顶头上,小怡说:“你不要送了,就看着我走下小山冈吧。”
       小怡沿着陡峭的小路向坡下走去,身影在我的视野里越来越小了。而就在坡底的转坳处,她转过身来,从肩上取下她心爱 的吉它,我还在挥手,挥手祝她一路顺风。小怡便弹起她的吉它,是一支《送别》,把长亭外古道边的夕阳染得恋恋地依在天的那一边,久久的,久久的不愿离去。
        我曾在心底里默默地告诫自己,小怡只是你的小妹,而当我把小妹送上南去打工的列车,除了一行依依的泪水外,我却无法找到黄昏惜别时依恋的浪漫。小怡用吉它用吉它诉说,把浪漫的依恋毫不吝啬地给予了我,让我无法拒绝她诚挚的施舍。
        浪漫对于深在围城里的男人来说真是一件奢侈品,就像在简陋的家居里珍藏一套珍贵的明代的红木家俱。我并不奢求能拥有一套珍贵的明代的红木家俱,而当我真正拥有它时,我又确实比儿子得到一盒彩色铅笔还要高兴还要激动。
        我在欺骗自己,事实证明我在欺骗自己。
        一丝风儿掠过塘面,泛起层层闪烁的粼光,一齐向我涌来。我俯下身来,捧起一捧清波,洗一把脸,然后伸开双臂,拥抱起月光。“我的心,不要扬起你的尘土,让世界自己向你寻路过来。”
  我要摘下月亮放在你脚边 
让星星都围在你的身边
    就象一条奔流而下的瀑布
                                                            ``````
        又听到这支曲子,在冷冷的月光中吟咏着隽永的忧伤。是小怡,她想用吉它来掩饰她的痛苦,却在这空阔的银灰色里更加的凄美。
        循着吉它声和歌声,我奔跑过去,我看见孤怜的小怡,坐在一堆枯黄的衰草里,眼睛里没有月光,只有吉它声和歌声。
        我失声叫道:“小怡。”
        小怡看到我,放下她的吉它,慢慢地站起身,向我走过来,走过来。她在我的面前站了好一阵儿,仔细地端详了我好一会儿,好像不想信这是真的,只是一个虚幻的梦境。而她还是不顾虚幻地抱住我,把头埋在我的胸脯上喃喃地自语:“我爱你,我真的爱你!”
        这应该说是我听到的第一声“我爱你”,在这个时代里,这三个字早已混合在浑浊的空气里泛滥成灾了,它就像是常人见面时“你吃了吗”“你瘦了好多啊”“来我家玩吧”一样平淡无奇,更像是下级见了上级卑躬屈膝地说“您好精神哟“你亲自来视察呀”“您 走好小心摔着呢”一样功利实利,而我说是我第一次听到,是静夜的青睐,是月光的青睐,也是这吉它声与这歌声的青睐吧。
        和小娟躲在茶树下看《红楼梦》时,只教会说半句“哥,你好——”大学期间曾多次听婷说“我爱你”,那却只是春风沉醉的夜晚的一场场幻梦,只能是在自己营造的美妙时光里痛苦地折磨自己;与忠恋爱了,结婚了,朴实的妻却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显然她把这几个字当成了婚姻繁华的装饰品,她不愿这样标榜地去爱她的丈夫。
        当我成为一个拥有家庭的男人,正要为这三个字举行一个浪漫的挽礼时,姗姗来迟的三个字又在我的心中扬起浪漫的风帆,把我从平静的港湾里推进波涛汹涌的蔚蓝色的大海里。
我把小怡从胸闪慢慢抬起,仔细地端详着她洒满点点泪光的桃红的脸儿,我轻轻地亲了亲她的额头。真的,我又恋爱了,我深深地陶醉在小怡营造的浪漫的幻梦中。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孩的爱情永远不是最真实的爱情。”我的一个朋友告诫我。朋友告诫我时,正是他抛弃一个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孩的借口吼是他对我善意的忠告。
我知道我的这位朋友,他是一个一直爱着而又不好好爱着的男人。无疑,一直爱着而又不好好爱着,这是一种文明的超时代的爱情意识,虽然 我对他的这种超前意识不敢苟同而心甘情愿落伍于时代,但我还是应该说像他这种男人确实是越来越多了。我没有权力指责这种爱情意识,只是有点可怜他——他的这种爱情意识的主体就是没有性就没有爱情。他总是把爱情和性联系在一起,认为爱情就是去好好珍惜女人的身体,去享受性所带来的欢乐与狂热,没有了性就没有了爱情,因此他只可能是一个一直爱着而又不能好好爱着的男人。
       我不屑朋友的忠告,我认为小怡爱着我,我也爱着小怡,这就够了,没有比这更纯洁更高尚的爱情了我还有什么苛求的呢?而其实,我确实 是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男人——一个男人在拥有完美的家庭的同时又怎能拥有一份围城我外的爱情呢?就爱情来说,人类的胸怀实在太窄小了。我真是太天真了,居然还在相信爱情就是上帝的布泽;我也真的太自私了,你像一个贪嘴的孩子,居然要把弟弟那份零食也要据为己有。
        事实上,我是应该听从朋友的忠告的。他所谓的爱情,其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是真实。真实并不是说只是真诚,纯洁,高尚,神圣,他还必须具有一个一个深刻的涵义——现实。应该说我与小怡的爱情是不现实的,因此也就不能称为是一种真实的爱情,也注定了它只会是阳光下一串飘浮不定的五彩缤纷 肥皂泡。
        我不想让善良的人们一起去见证这中肥皂泡的破裂,因为它曾经美丽;而我又无法在心中掩饰它的美丽,因为它已经破裂——
        热潮就是一阵风。改革开放,让农民从田地里解放出来 。解放出来的农民最大的变化就是腰包鼓了起来,西装革履包装不了农民骨子里的粗俗与豪犷,只是鼓起来的腰包让他们挥金如土地让那些自称是文明人的大城市的小市民们咂舌,于是农村人终于扬眉吐气地叫嚣着,“也该我们文明起来了。”
        文明,这畸生的婴儿!
        如雨后春笋般,各村各户新建起许多滑冰场。场主往往是村中比较富裕的角儿,搞特色农业或者是办原料加工厂赚了些钱,腆着肚皮抽着高级香烟遛着弯儿便寻思起花花肠儿,于是用磨石磨成大小不等十几几十平方米不等的场子,用铁栏杆围起来,四周挂上一串彩灯,四不像的办起了一个个滑冰场,美其名曰“丰富农村娱乐文化”。每当华灯初上之时,霓虹灯飞扬五彩缤纷的光柱,招徕着爱热闹的人们,在夜色艨艨的宁静的小山冲掀起个热火里朝天。
滑冰者往往就是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年轻人爱新潮,脚步儿跟着新潮儿特别地紧,冲里兴起了这么个被称为文明的标志,咋就不去赶着潮儿凑一份热闹。
        在冲里,滑冰本来面目就是个新鲜事儿,这些赶着潮儿凑着热闹的年轻人也就只是滑冰场上初学者。初学者穿着光溜溜的滑冰鞋在同样光溜溜的滑冰场上撞来撞去,难免就有着张三碰着李四王五挤着赵六的磕磕碰碰。年轻人气盛大,加上又是闲时有劲儿没处使闲得无聊正起找些刺激闹闹,这些小小的磕磕碰碰往往就被演绎成鼓起腮帮儿斗起牛眼儿最后的结果就是把粗俗的谩骂演变成大打出手。滑冰场上打架可不讲什么江湖礼数,朋多伴多,男田女女齐上阵,好一阵鸡飞狗跳鬼哭狼嚎鼻青眼肿甚至拗着胳膊断着脚儿,总的来说就是没有胜者只有败者。
        小怡说:“今天晚上滑冰去。”
        我并不喜欢去这些自认为是鱼龙混杂的地主,但小怡坚持要去,我也无话可说,何况小怡的每次建议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它总是让我欣喜之余总是不断地去回味她所给我的内心深处的浪漫的醇香。
        那是一个很写意的晚上,一弯新生月依偎在远处香樟树的叶尖上,凉凉的风儿骚动着深秋的欢乐。我骑着自行车,小怡紧靠在我的后背,双手挽住我的腰,合着坎坷不平的山路一路颠簸,来到了离小镇不远处的一个小冲里的滑冰场。
         我是一个喜欢守护着平稳的日子生活的人,我也就不喜欢在滑冰场上滚爬摔打,因此,我只是依护在铁围栏上欣赏着小怡在滑冰场上自由飘逸地漫舞。小怡穿着一件长袖蝙蝠衫,她轻舒开双臂,微弯着柔韧的纤腰,像一只飞翔的小鸟,在人群中自由游弋。
         小怡惬意地滑着,不时向我抛来一个迷人的媚眼。她的每个媚眼都让我涌起一股冲动,那就是跑进场去和她手拉手就像申雪和赵宏博一样去激情演绎《胡桃夹子》。
         就在我俯在栏杆上美妙遐想间,只听到一声尖叫,一个刚学滑冰的红头发的女孩子一个趔趄,前轮向前滚,后轮向后滑,,来了屁股擦地双脚朝天。红头发女孩倒地了,顺便也就殃及刚好从她身边滑过的小怡,小怡“哇”的一声,猝不及防的晃动了好几个圈圈才勉强站住。
        小怡还没有从这意外的惊恐中回过神来,一个长头发的后生怒气冲冲地冲了过来,这鲁莽的年轻人显然把红头发女孩摔倒的责任全部摊在小怡的身上,抡起拳头不分青红皂白地就砸向无辜的姑娘。
        我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当小怡要受到伤害,这时候,我是不会有丝毫迟疑的。我在长头发的拳头刚要落下之前赶到了小怡的身前,拳头也正好不偏不斜地砸在我的眉头。鲜血“哗”地涌了出来,顿时我眼前撒满金花。
        小怡不依了,她冲过去抓住无礼的年轻人要闹个明白。
我只好拦住她。跟这些意气风发的野牛犊儿讲理,那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只落个自身不自在。何况我她都是教师,教师是乡村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讲体面,范不着跟这帮莽撞后生一般见识去胡搅蛮缠。体面是知识分子最起码的尊严啊,就像孔乙己一样,即使用双膝爬着来讨酒喝,也绝不脱下那件满是补丁的肮脏的长衫,去维护他最起码的穷酸。
        回来了,小怡端来一盆热水,给我洗尽一脸污血,洗红一盆的清水。小怡噙着泪,用热毛巾敷在我眉骨的破裂处,然后坐到床沿上,嘟着嘴儿一声也不响。
“算了,过去了的就让它过去吧。”我只能安慰她。
      “我就是有气。”小怡嘟嘟地闷了一句。“这种人你范不着与他们生气。”
      “我是气你。”小怡瞪了我一眼,又狠狠地嘟隆了一句,“窝囊。”
       我陡然一阵心悸,眉骨又在钻心地痛。我低头无语。
       窝囊,是的。我被这种灰色的情愫左右很长很长的日子了,这是一个让人无法自拔的泥潭,让我一直卑怯地抬不起头来。直到小怡走进我的生活,给我一缕明媚的阳光,我才从生活的阴霾中抬起头来,我潜意识中的叛逆也在冥冥地苏醒。
        窝囊是叛逆者最大的心痛,小怡居然不屑地斥我窝囊,这何尝不是对我刚树立起来的人生的自信最大的打击,何尝不是对我叛逆的灵魂无情地讽刺。
        小怡很快明白了这句无意的话对我的伤害,她走了过来,伸手把我的头揽入她的怀中,呜咽着:“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什么。”我对小怡说,更像是对自己说,“真的没什么。”
        而我终于没有从窝囊中透过气来,时间指向九点,正是月亮躲进茶岭上那棵古松背后的时候,我对小怡说:“我累了,想早点休息。”
        小怡挽留我,“再坐坐吧。”
        我真的累了。
        我在小怡依恋而又有点凄然的目光中离开,躺在床上却怎么也难以入睡。一个灰色的精灵在我眼前肆意地舞动,让我的思维一片混沌。这是一个人最痛苦的时候。在你的意识里只有一种模糊不清的意象,你找不到快乐或者是忧伤,只是忍受着地狱般的煎熬,无法找到清晰的意象,更找不到混沌的结果。人迟早是要进地狱的,而要在活着时就忍受地狱般的痛苦,生活似乎太残酷。
        这段情绪左右了我好一段时间,但我还未来得及整理紊乱的思绪,很快又被小怡的热情所融化,又在她营造的阳光世界里跟随着她快乐的脚步。
        一夜北风带来了西伯利亚的刺骨的寒气,穿着滑冰鞋在北风中潇洒可不再是件时尚的事儿了。农村虽然追随时尚的脚步有点缓慢,但毕竟还追寻着时尚的脚步在走。这已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这个年代的农民你如果还用地地道道来形容,或者还说是鲁迅笔下的闰土阿Q,那只能说你太闭塞太不开发,你的思维也沦为了西北边陲的那片荒漠。这个年代的农民是一片肥沃的处女地,一经开发,就迸发出不可估量的能量。滑冰场在季节的变换中冷落了,这些时代幸运的暴发户又用敏锐 的目光寻到了让他们腰包鼓起来的项目,那就是办舞厅。新鲜的事物在农村这片沃土是最容易生长的,很快的,舞厅又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火了起来。
        小怡是发誓再也不上滑冰场的,但她从来没有说过不去舞厅,并且精明的舞厅老板早就物色了才艺俱佳的她为舞厅的开业助兴。小怡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面对别人诚恳的邀请,自然而然是欣然应允,这样,我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护花使者。
        我说过,我是不习惯于闪烁的霓虹灯的,这一点小怡恰恰相反,她是一见到摇曳的霓虹灯就兴奋,并且她的舞跳得特别棒,在这贫瘠的乡村的显得有占为寒伧的文化场所,不免是鹤立鸡群,也免不了招蜂引蝶般地引起一群男人围着她转个不停。小怡此时便更兴奋,她尽情地摆动她飘动的裙角,旋起她轻灵的舞步,让我成为一个最快乐最得意也是最惬意的人。 朋友,不要奇怪我这么说,欣赏小怡的舞姿确实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何况我还让小怡的快乐牵萦着我的快乐,让小怡的幸福牵萦着我的幸福。
        小怡每跳完一支舞曲,就跑到我的身边,陪我久久地站一会儿,当另一支舞曲响起,她就重复地邀请我,“陪我跳一曲吧。”
        我真是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似乎在她的舞步中就会显出氏 的笨拙,似乎她这么美丽可爱的女孩只有高大英俊的男孩才配得上她翩翩的舞姿。此时此刻,在热情洋溢的小怡面前,我真正地读懂了自己的自卑。我想,我并不是不解风情,我只是还没有体会到为什么小怡这么优秀的女孩居然会爱上我,我也想不清我到底有什么资本来承受这么优秀女孩的爱情。
        我本来是无论如何也不再跳舞的,而世上的事是不会按照你怎么想就能怎么做的。在一次舞会上,我不期遇上了我大学的同学小黎,老同学久别重逢,自然特别欢喜,握手,拥抱,老掉牙的寒暄,情深深的问候``````一切的一切的老朋友应该说的应该做的都变成激动后无语的沉默后,小黎说:“老同学。跳个舞吧。”
        我说我确实不会跳。 
        小黎说老同学别谦虚了想你追赶婷的那会不是常出钱买票请我们去当电灯泡怎么现在就一点都不记得了呀。捱不过小黎的玩笑,也害怕她揭我那见不得世面的老底儿,我只能挽着她的手下了舞池,陪她走个慢四步,一边跳也一边谈谈这必年的生活经历,心情舒畅,舞步也轻快。
         小黎说老同学跳舞进步不大还是追赶婷时的水平。
我笑了我说我确实不曾跳过舞。
        小黎说没找小情人吧找了小情人就不同了。
         我笑着不语。
         小黎从我的笑中读懂了什么于是笑着说不对呀你从不跳舞怎么就进了舞厅 一定是陪着小情人来的吧是哪个可爱的小姑娘她不会吃醋吧。
        我便越过小黎调侃的目光在人群中搜寻,我想在这群粗俗不堪的人群中要找到一们出类拔萃的公主那实在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了。但我集中了我所有的视力来搜寻也找不到小怡的身影这自然界使我局促不安起来 ,好几次踩到了小黎的脚。
        小黎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把手臂从我肩上滑下来,对我说:“快去找她吧。”小黎懂得我是个至情至性的人。
        慌乱间我抛开了小黎,连句以后再聚也忘记了说,就跑出了舞厅。夜空澄碧,只有几颗稀落的星星挑逗着夜虫的欢悦,在尽情地游戏。而我没有心情来陶醉在这美好的夜色里,只想急急地赶回去,去找到我心底里爱着的女友。
        远远地看见小怡的房间里亮着灯,我悬着的心地稍稍地沉了下来。
        站在门前,我用手扪了一下心口,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气,敲响门。
        门迟疑了一阵儿,然后开了,小怡堵在门口,眼睛红肿得像两面三刀个大核桃。她看着我,又深深地抽噎了一下,泪珠儿在眼睛里陀螺般地飞速地旋转。
        我想把她搂进怀里,她一扭头,转身走了开去,坐在床头,食指卷着被单角儿,缠了一圈又一圈。
         我揶揄地坐在书桌前,看着书桌上像框里的照片。小怡在照片里抚弄着飘逸在胸前长长的秀发,歪着头,含情脉脉地,正对着我妩媚地笑着。
         我不敢多占有她幸福而又温馨的微笑,于是抬起头来望着苍白的天花板,轻轻地叹口气。
       “你就不想解释解释?”小怡对我态度有点恼羞成怒,她的声音不大,却很严厉,还带着点湿漉漉的抽泣。
       “你让我怎么解释。”我也有点委屈。
       “你就不可以骗骗我,说她是你的一个老同学,这次只是不期而遇,你不会跳舞,但为了敷衍她你还是和她跳了一曲也仅仅是和她跳了一曲。你随便编个什么理由胡弄我我都会相信的,我就这么傻。”
        我笑了,不自觉地就笑了。我走近她的身边,扳过她的肩头,,又撩撩她额头上随意飘拂的刘海,我说:“别吃醋了,我不是大众情人,我还没有这么大的魅力呢,她真的是我的大学同学呢。”
        小怡仰起脸蛋儿看我,有一颗泪珠停留在她秀美的颧骨上闪烁着晶莹的银光,小怡不相信我似的,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你不会骗我的。”小怡又自言自语,然后 搂住我的腰,依偎在我的胸前。
         时间对于幸福的人儿来说,就如春天匆匆的脚步,你还流连在百花相映的亭台楼榭,烈日却早已把你带到了炎炎夏日。已是午夜了,我该走了。
         我推推似睡非睡的小怡,她睁开迷朦的眼睛。
       我就着她的耳膜,轻轻地说:“夜很深了,我该走了。”
       我想站起来,小怡猛地抱住我的腰,她喃喃地说:“你不要走,好吗?我怕,怕你走了就像梦。”我看清了,小怡,她迷乱的眼神里流溢出一丝乞怜的萤光。
        萤光渐渐地燃烧起来,燃烧起来,一会儿就点亮了一个熊熊的火球,吐出一条条青色的火焰。我浑身哆嗦了一下。我从来没有经受过烈火般的燃烧。妻在我的面前是只温驯的羔羊,当我喘息间把她放在席梦思床上的时候她会轻轻地解开衣扣;当我狂热地演绎着爱与性的激情时,她会用柔指轻抚着我的后背。妻是一泓水,她懂得怎样把我溶化。
        慌乱间,我的手指头不经意碰到小怡那饱满的颤栗不已的乳房,陡然一股电流,我痉孪不已。我扶住小怡紧压住我的双肩,说,“小怡,不要,不要``````”
       小怡可全不管我的木讷,她的手指头深深地掐进我的手臂,像一只被本能激发了的小母狮。
        小怡说:“说爱我。”
        我不敢说
        小怡说:“抱紧我。”
        我不敢抱她。
        小怡说:“吻我。”
        我不敢吻她。
        小怡说:“我全身烫极了,快脱下我的外衣。”
        我不敢脱下她的外衣。
        小怡于是抱住我的头,她疯狂地吻我,吻我的额头,吻我的眉毛,吻我的鼻梁,吻我的嘴唇,她红润而热烈的唇印在她随意想亲近的地方,好像一时间要把我变成她生命的所有。
        我控制住了自己,当她扯住我的衣服,一使劲把我的外衣的扣子扯成秋风中簌簌滚落的苦楝树的果子时,我捉住了她抖索的双手,我说,语气有点儿冰冷,“小怡,不要!”
小怡一下子呆了,像一个醉鬼被冷水淋醒了一样。她激动的双手陡然松开,无力地垂了下来;她的双肩像风中的秋千一样不停地抖动,抖动瞬而身子颓倒在被窝上。厚厚的棉被包容不了她的痛苦,一时间扭曲成了紧缩的一团。
        是呀,一个女孩,她出卖了自己的激情出卖了自己的自尊,出卖了自己的羞耻心,甚至可以说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而迎面扑来却是刺骨的寒冰,她还能用什么来掩饰她所受到的伤害呢?
       “根本不需要苹果来诱或亚当,仅仅夏娃已经足够。”小怡不是夏娃,我也不是亚当,即使还有一个极具诱或力的苹果,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有人说,爱情是两面三刀情相悦,性是两面三刀情相悦耳中最大的筹码,由此我怀疑起我与小怡的爱情是不是可以称为是真正的爱情 来。而我一直以来就是这样的认为,如果我不爱她,只是把她当成两情相悦的朋友,我是没有责任来抑制人类最原始最冲动的情感的,我大可以像我那位一直爱着而又不好好爱着的朋友一样逢场作戏地去爱着。是的,我在心底说,我是爱着小怡的,正因为我爱着她,我才会在享受爱情的同时也让她保持着一个少女最原始最珍贵的纯真,因为我是别人的丈夫,她不可能成为我的妻子。也许应该说,亚当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有了夏娃,还有了那个多余的苹果;而在一定程度上,亚当的伟大相对于柳下惠的传奇,那只是一个魔幻的神话,柳下惠远比亚当高尚。
         我毅然走了,把痛苦的小怡孤怜怜地扔在被禁锢的错黄的灯光下。我真的很残酷也很高尚,很坚强也很无奈。当然,我一时是无法理清这团乱麻也无法斩断这纷乱的思绪,我只能重重地带上门,在门与门框产生一次激烈的碰撞落下纷纷的尘雨披满我的一身后,我呆滞的目光便锁住墙角与天花板交接处的那个蜘蛛网。一只老蜘蛛伏在千丝万缕的网上,它一动也不动,根本就不理这繁乱的尘世。
        翁老师说:“小怡落了魂魄。”
        翁老师说:“女孩子落了魂魄,只要给她介绍个男朋友,魂魄很快就会找回来。”
        翁老师说::“小怡,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
        翁老师是个言而有信的女中豪杰,不过一个星期,她果真给小怡带来了一个腼腆的男孩。
        男孩二十二三岁,俊秀的面容不乏少年时代的稚气。男孩在市烟草局工作,父母亲都是局里一言九鼎的领导。男孩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个当教师的女孩子作女朋友,他说当教师的女孩子灵秀中不乏稳重,浪漫中不乏温柔。男孩的愿望也是父母亲的愿望,只不过父母亲的愿望是为优生优哺着想。
         攀上这样一门亲,最高兴的莫过于小怡的父母亲了,这乐颠了乡里人看着自己的女儿 带着城里女婿进了门,忙得一时不知道东南西北中,又是灶屋里煮着红枣桂圆柿子茶,又是忙着给凑着来看热闹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分发着城里女婿带来的高级奶糖和精致的内销白沙烟。小怡的爱情一时间成了并不算太闭塞的小冲里人的典范,那些在冲里土生土长的乡里人时不时就拿着小怡来教育自己的女儿“好娃听话将来找一个像小怡姐姐一样有钱的好女婿”。
        小怡很快就成了男孩心目中的豌豆公主,他总是隔三岔五的骑着他那辆崭新的光阳女式摩托车来学校找小怡,又总是带着小怡扬起一阵尘灰把古老而贫瘠的小山冲抛在身后。而小怡也正如翁老师所说的找回了魂魄,她终于是走出了封闭的斗室,走进了冬日的暖阳。她阴晦了好些日子的脸色又开始变得红润了,校园又开始听到了她无忧无虑的歌声。
        只有我,一夜间成了广阔的旷漠上赤裸着全身的捏着利刃的武士,我追求一种复仇的死人的目光,却无法追求到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欢喜。小怡,她用一把无血的杀戮把无情的利刃刺向我的心窝深处。
        很快我发现我错了,我妄自把自己自诩为她复仇的对象,妄自把烟草局男孩当成她爱之深恨之切的复仇的利剑。其实我只是她的故事里一个多情的配角,我只是在为主角的粉墨登场而拉响爱之序曲。
        我收到了小怡的结婚请柬。她把它装在一个信封里,从邮局寄给我,而她最大的仁慈就是在信里她给了我一个恰如其分的解释:
             我知道我们一定感到彼此都很疏远,其实不然对于我来说,我是个做人做得很失败的角色,我不祈求你的宽容,只是期待你衷心的祝福。
        我参加了她的婚礼,那是一个隆重热烈而又不失奢华的婚礼,小怡穿着洁白的婚纱,戴着白金戒指的纤手任新郎牵引着,幸福而又温馨。小怡沿着红地毯走进婚姻的殿堂,心无旁骛,一直走下去,走下去``````
        我喝醉了。我拼命地喝酒,一杯一杯又一杯,终于坚持不住了,便踉踉跄跄地走了出来,倒在装满面红玫瑰的花篮上。
        归来了,分外的疲惫,瘫倒在沙发上,脑袋昏昏沉沉地膨胀起来。
        妻泡了一杯浓茶,走了过来,怜爱又不失温柔地说:“喝了吧,喝了就会好些。”
        我端起茶杯,猛地喝了一口,茶水误入气管,一个喷嚏,茶,酸水,唾液,苦汁连眼泪,一齐喷到妻的身上。
        妻的眼睛湿润了,她搂住我的头,让我昏胀的脑袋埋在她的双乳间。我的眼泪像夏日的雨,倾盆而下,汇成了一条小河,汹涌澎湃,一齐涌入妻的心底。
2005/8/30 11:30:44 发表 | 责任编辑:在你面前
本文共有评论 2 篇︱已被阅读过 710 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查看该作者其他文章
向朋友推荐本文
 
网上大名:

评论主题:

您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