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学 | 注册 | 投稿 | 最近更新 | 小说 | 诗歌 | 散文 | 杂文 | 日记 | 论文 | 爱情故事 | 武侠 | 推荐 | 文集
 您的位置>>文学天地>>小说>>苦楝树<四>
 
苦楝树<四>
  文 / 周飞流
   四:玫瑰花丛
         父亲是一个高中生,是冲里唯一的知识分子,是贫瘠的红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一株蓊郁的香樟。冲里人之所以认为父亲是一株香樟,无外乎是他经常来一两句“七月流火”“关关睢鸠”之类的冲里人不懂的咬文嚼字,父亲的肚子里面装着这么多书,这也不是普通的苦楝树所能结出来的种子。其实冲里人进入了一个误区,他们以为父亲木箱子里藏着的几本教科书就是书,父亲 所能背诵的几句李白王维的诗以及能用勾股玄定义量地积就是知识。这了难为冲里人,他们看到的天就是脚盆大的一块,他们走过的地也不外乎汨罗岳阳湘阴三界,他们唠叨的故事也就是指着河汉两边的牛郎织女星说农历七月初七为什么时候找不到喜鹊原来它们都到天上为牛郎织女搭桥去了,他们唱的歌也就是“东家的狗儿莫要叫,我是屋里婆娘的心肝儿”般的粗犷。他们所了解的世界太简单了,简单得就像夏天乘凉冬天烤火一样简单。要他们去了解更多的如自卫还击战布什总统竞选赢得最后胜利,邻家大爷说:去吧,去弓着背插秧,去戴着蓑笠耕牛。不过,父亲这棵被冲里人误认为是香樟的苦楝树,这个冲里唯一的知识分子所保留的书实在少得可怜,我偷偷的打开他的旧木箱子,东翻西找,唯一感兴趣也就是两本线装的书:一本是《古文观止》,一本是《红楼梦》。
        《古文观止》是我接触的第一本课外书了,在此之前,我只不过是看过一些图画书,例如《林海雪原》,《地道战》,《红色娘子军》等等,我最初的一些对解放战争抗日战争期间的一些史实的肤浅的了解,也就是从这些图画书得到的。后来,我又看了一些《封神榜》,《天仙配》,《西游记》之类的,进而对这些神话和传说津津乐道。应该说图画书让我的视野开阔了许多,我不仅仅只看到故乡那山那 水那一座座岗那一道道沟壑,我了解到出除了香樟和苦楝树除了放牛和捉鱼之外,外面还有一个五彩缤纷精妙绝伦的世界。
         那 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拥有一册图画书那可是很大的荣耀,而拥有一册图画书对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只有像小娟一样,好爷爷是村里有头有脸的支部书记,好的父亲后来也到村里当上了会计,书记与会计苦心经营,这个旧社会穷得一家人共穿一条裤子的无产阶级家庭一下子便变成了冲里的头等大户,作为头等大户的闺女,小娟自然便拥有别的穷苦家庭的孩子抠着鼻孔眼巴巴地羡慕得要死而又无法拥有的东西,其中就包括图画书。小娟拥有很多很多的图画书,我小时候所读的那些图画书,基本上都是在小娟家读到的。
        小娟是一个喜欢梳着两个羊角辫爱翘嘴巴的女孩,我们是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在冲里,孩子之间是没有性别的分别的,一堆孩子混在一起,一色的灰色土布衣,都是沾满汗水的满是污渍的脸,你一时还真分辨不出谁是男孩子谁是女孩子。只有小娟特别,小娟爱俏的娘总爱给她梳两个羊角辫,还要扎上两朵别致的绸子花,使她在这群邋里邋塌的孩子间显得是一朵娇艳的花开在荒乱的土砾杂草间。小娟文静,她是不会和伙伴们一起滚爬的,总是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大伙儿无拘无束地开心地玩耍,脸上满是羡慕的神色,也就显得特别孤独。此时我便会跑过去,牵着她滑滑的小手,穿梭在伙伴们的中间,把她烘托成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从小,我就喜欢小娟,小娟也十分喜欢我,我是她人守护天使,她是我的影子姑娘。
         在我们都迷上图画书的那段时间表里,小娟常常悄悄地拉上我,躲进她那间不大的收拾得干干净净精精致致的小屋。小娟从书桌的抽屉里把她珍藏的图画书一古脑儿都倒在有点潮潮的地板上,散开,然后 ,我就趴在这些花花绿绿的小儿书中挑选几本,盘腿坐在地上一本一本地看,一次总要看个够。直到累了,乏了,也就是母亲拉开喉咙喊我吃午饭的时分了,我这才走出这间屋子,揉揉被阳光刺得金花乱缀的眼睛,惬意地伸两个懒腰。
         孩子好书,无非是图个热闹新奇,就像儿子现在喜欢《奥特曼》,《数码宝贝》,《大头儿子和小头爸》一样,我们那时就喜欢通俗易懂故事性强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林海雪原》《阿凡提的故事》之类的图画书。曾有一段时间里,我便沉浸在图画书的世界里,也正是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我渐渐地长大。
        长大 了,图画书就不能逐渐成长起来的好奇心了,心里就常常有一种在书的海洋里去探求一个新的神奇世界的冲动。这种冲动也就常常鼓励我去觊觎父亲的小木箱,那个父亲久未打开的小木箱已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灰。小木箱里有一个装满知识的世界,也就是父亲这个冲里唯一的知识分子引以为自豪的荣耀。我并不是想去觊觎父亲引以为自豪的荣耀,我仅仅是想去找一些我喜欢读的书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在父亲远去姑妈家的一段曰子里,我找到了父亲 藏在枕头下的小木箱的小钥匙片,在慌乱中抖抖索索地打开父亲的小木箱。我翻到了《古文观止》,拿着这本书便飞毛腿似的跑到屋后的小竹园里,在雀鸟欢快的聒噪声里依着一株不大的香樟激动地打开 它的扉页。
     《古文观止》其实就是从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中选取一些著名的篇章编撰而成的,例如《卖花郎独占花魁》,《苏小妹三难新郎》,《俞伯牙摔琴谢知音》,《沈小霞相会出师表》等等。那 时候读书根本不懂什么“忠孝为醒,忤逆为醉;节俭为醒,淫荡为醉;从恒者吉,背恒者凶”之类,惟以此书故事性强情节生动,读完也能扼腕动情,或哭或泣,或悲或喜,挥洒自如。何况那时是一书难求,能读到如此好书,真是爱不释手,恨不得一口气读完。  
        当时读完每个故事,我也常常掩卷而思,势利交怀势利心/斯文谁复念知音/伯牙不念钟期逝/千古今人说破琴,摔三尺瑶琴以谢知音,恩德相结,腹心相照,声气相求,愈伯牙其义之重,这样朋友才是真个相知;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酒中醉/勿为醒者传,李谪仙不愧人中仁杰,令高力士靴,杨国忠磨墨,一封醉书,吓退番邦......虽然孩提的我还不能完全明了书中深奥的真谛,倒也能从中体会到无穷的快乐,从而在快乐 中启谛了懵懂的思维,就如一只扎起了翅膀的风筝开始扶摇直上.
         现在想来,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书籍无疑起着巨大的作用,它不仅丰富了我 的知识,扩展了我的视野,同时潜移默化地教会了我思考问题的方式,做人的道德准则,这是我总是高傲地认为:童年 的伙伴为何只能戴着笠在斜风细雨中跟在牛背后叱牛,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读过四大古典名著。我要申明我之所以这么说,并没有贬低儿时伙伴的意思,我的这些伙伴们,他们赶上改革开放的大好时代,凭着本本份份的勤劳和被社会潮流所挖掘的聪明才智,他们创造的财富足让我这个人民教师区区的七百元钱工资累计一辈子, 我这个还住在学校简易的住宿区的读过四大名著的读书人应邀到他们家里去做客时,不得不为他们不失奢华的房子以及他们名贵的摩托车高级的家俱而自形惭愧。
         抛开这些琐碎 ,还是回到我读书这个话题上来吧。一个吹着一丝凉凉的风的朗月之夜,蝈蝈儿在路旁的草丛中欢唱,萤火虫挂着灯笼到处飞来飞去。我和父亲 在屋外乘凉。我仰躺在竹床上,痴痴地遥望着天外几颗零星闪烁的星星,突然问了父亲一个令父亲 十分吃惊的问题:“爸,杜十娘有这么多的金银财宝,他为什么不从良而轻生。”那时我还并不知道从良的含义是什么,轻生也仅仅是从故事的结局而猜测出它大概的意思的。
           父亲正在抽着他的喇叭筒,听到我的这个问题,手擎着喇叭筒举在半空中,怔了好一阵儿才回过神来。回过神来父亲很能高兴,他含着笑责备我:“你偷了我的书看。”
       我慌了,无意间把我的窃书行为抖落了出来,并且是在当时 我自己认为是淫词艳曲之类的书,父亲 知道 了会怎么来惩罚我呢?我从竹床上不自觉地半撑起来,害怕父亲会使劲地拧我的小腿肚儿。
         父亲根本没有一点要现打我的意思,他只是定神地看着我,脸上漾开了一朵幸福花。父亲高兴地说:“不错,我的儿子会看书了,我的儿子长大了。”
         父亲高兴,我就能无所顾及地来看他木箱子里的书了,我不再战战兢兢地偷着打开他的木箱子,也不用偷偷摸摸地躲到竹园里的香樟下去看书了。我可以大大方方地搬来一把小木凳,坐在门前的苦楝树下,入神地来读《古文观止》,读完《古文观止》后,接着就读《红楼梦》。
        读《红楼梦》时,我已经十五岁了,十五岁的少年足以肤浅地读完每一本书。我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读完《红楼梦》的,在我忘记吃饭的那段手不释卷的时间里,我一口气读完了《红楼梦》。不,不应该说是我一个人,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我们俩个,我们俩个指的是我和小娟,应该说我是和小娟一起读完《红楼梦》的。
        从中学回家的路两旁,是满坡满坡的葱葱郁郁的茶树,连绵的茶树坡起伏不断,一直把我们送到冲口,送到冲口的那 棵古樟下。走出校门,踏着夕阳金黄色的光辉,我们是欢乐的归巢的鸟儿。当然我们比归巢的鸟儿更快活——不用手背着背后规规矩矩地上课,也不用面对老师的提问而惊惶失措。如此说来,我们更像一群刑满释放的劳改犯,除去了铁镣除去了枷锁,一下子全身轻松起来,一下子赢得了人生最宝贵的自由。
       小娟喜欢我给她讲故事。一路上,我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其实,我并没有看过多少故事书,只不过是把阿凡提的智慧夸大些把财主的愚蠢扩展些,只不过是把曰本太君挖地雷挖到大粪的剧情延展开来。我自信我还有这一点编撰能力,这足以让阿凡提诙谐的智慧更具有神奇的魔力,也足以让一场浴血的战斗变得轻松愉快,从而逗起小娟忘情地开怀大笑。
        这类故事听得多了,小娟便不再满足于这些怪味开心果了,她便央着我再讲一些新奇的故事。我便 给她讲了女娲娘娘补天遗留下来的那块通灵的石头,讲了生命相依的神瑛使者和绛珠草,一直讲到林戴玉进贾府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讲林戴玉和贾宝玉的故事时我才觉得自己的那 点可怜的杜撰能力已是江郎才尽了,在伟人的作品面前, 我觉得对它丝毫的讹化那都是一种极大的不敬。作为一个稍懂一点儿事理的少年,我还是深谙这一点的。因此,我只是老老实实地遵循着原著去动情地叙述着感人的情节,去讲述一个前世姻缘的虚幻梦境。
        那是一个和风习习的傍晚,夕阳还老高老高的.茶树间不知是哪个勤快的老农种上了 一坡坡的油菜,正是油菜花开的时候,满坡地开满了金黄色的花穗,招引着群群的蜜蜂和粉蝶翩翩起舞。小娟采了一朵油菜花,右手拿着它举在鼻子前,一点黄色的花粉点缀在她的鼻尖上,辉映着金黄色的夕阳,分外的动人。小娟静 静地听我讲故事,显然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她,她不像过去那样追着我打着我说我胡编乱扯与我嘻嘻哈哈地闹个不停。她歪着头看着我专注地讲故事,油菜花便渐渐地遮盖了她小巧的鼻子,在她绯红的脸颊上写意了一朵美丽的黄色花斑。
         连续地听了几个春光明媚的傍晚,小娟明白了我的故事诸多个且听下回分解说明了这一定是我所看的一本什么书,在又一个夕阳将要从树梢沉落的傍晚,小娟歪着头看着我,停在冲口的大古樟下不走了。
      “怎么了?”看着他奇怪的举动,我问。
       “把那本书拿出来 。”小娟伸出她秀美的小手。
       “什么书?”我想抵赖。小娟仍旧定定地看着我,不依不饶地伸着她的小手,大有今天我如果不拿出来就定跟我没完的架式。
        我知道我骗她不过,我肚子里有几根花花肠子小娟是一清二楚的,我瞒她就等于瞒自己。于是我只能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哼哼地赔着笑:“好吧,明天 我从父亲的旧木箱里拿出来一起看。”
        茶叶正在发新。昨夜一缕浮云送来必点清新的小雨,茶树的互叶间便冒出了尖尖的嫩嫩的毛茸茸的小叶,仿如一根根微小的银丝,微弯着腰,婀娜娉婷,仿如一个个翩翩起舞的袖珍女孩。这群可爱的袖珍女孩从深绿色的枝叶间钻出来,颤颤地抖动着,抖出淡淡的芳香,弥漫在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中。我们躲在一株长得特别茂盛的茶树下。这是一棵很古老很古老的茶树。那 时候,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比不上现在要把这些袖珍女孩从叶尖上摘下来,烘干,让她们在煮沸的清水中几沉几落地舞蹈,边嗅着她们 的芳香边口味着她们的清纯。人们总是让毛茸茸的小叶长大,长成嫩绿的杆上支撑起几片嫩嫩的叶,然后 才大把大把地采下来,用制茶机制成绿茶。因此,茶坡上满是高大的茶树,比不上现在精明的茶农,把茶树砍倒成幼茶园,只采摘毛茸茸的小叶,烘成银针或者是毛尖,供奉于各大带着衔儿的官儿和经商人的办公桌上或者是让他们休闲娱乐的茶楼酒肆里。我俩就躲在这棵被称为茶王的茶树下,把书摊在膝盖上,津津有味地读着《红楼梦》。       
        小娟紧靠在我的身边,秀发斯磨着我的面容 ,氧氧的,酸酸的,令我心神摇荡,我是第一次和女孩子靠得如此这近。我看得见她鼻冀微微的翕动,听得见她轻轻的呼吸声和她心儿微微的搏动。她少女的芳香直窜入我的嗅觉里,淡淡的,轻悠悠的,如茉莉花般的浓郁,又如兰花般的清纯。我情不自禁地挪动一下身躯,想更近地感受她沁人心脾的美丽。
        小娟读得很入神。她眉头似蹙非蹙的,目光腻腻的。随着我的手一页一页地翻去,她闪动着的莹莹泪光,挂在长长的睫毛上,如秋曰清晨草丛间两颗珍珠般的晶莹的露珠。
        轻轻的一缕风,撩起她的一绺柔柔的秀发,飘忽地落在书页上。我轻轻地扶起它,对着小娟一笑;小娟也感动地看着我,会心地,不好意思地也嫣然一笑,漾着绵绵的春意,甜蜜而迷人。
         好一个惬意的黄昏!我和小娟牵着手儿回家,静静地什么话也不说,只是抬起头望一望西边渐渐消失的最后一抹晖红。该分手了,该说再见了,我放开小娟的手,小娟忘情地喊我一声:“哥。。。。。。”
         我便依依不舍地对她谰声:“回去吧,回去。”小娟这才一步一回头地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也应该没有多久,我和小娟便悄悄地有了第一次约会。
         小娟说:“哥,今天十五吧,今晚一定有圆圆的月亮。”
       “去月亮下面走走吧。”我情不自禁地邀请了她。
         果然是一轮满月,如一个白玉圆盘,朗朗地挂在碧蓝的夜空。有一丝淡淡的云,飘拂着,缭绕着,如一条薄薄的透着丝丝绯红的纱巾。小娟牵着我的手,我牵着小娟的手,走在朦朦胧胧的月色中,在乳白色的流光里流连。 
         我从来没有想过,和小娟在一起还有如此沉静的一刻,如微风拂过湖面,如轻弦绕过柳梢头,宁静而温馨,闲淡而甜蜜,暧昧而朦胧。小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是每天在竹林和树梢叽叽喳喳跳着闹着的小山雀,这时,她却平静得像一只温驯的小羔羊。
        这就是初恋吧。人们总是喜欢把初恋说成是青橄榄,柠檬果,而真正沉醉在初恋中的少男少女是不会这样说的,就如我,我会说初恋是披着纱巾的一轮月,初恋是回荡在夜色朦胧的红土壤上一支不失粗犷的小曲。  
        我在香樟的阴里吻了吻小娟的前额。在冲里岭背上有一条宽阔的大路,说大路其实不然,也不过是两三米宽的样子,足够一个三流司机开着一辆手扶拖拉机“轰轰轰”横冲直撞。我和小娟手挽着手在这条大路上徜徉了大半个晚上,然后折趸地走进路的尽头一棵松树下。松树伸出长长的臂,好像要把每一位冲里人都揽入它的怀抱中。我俩是不自觉地就走进松树长长的臂阴里的。淡淡的松香弥漫着,把俩个幸福而激动的少男少女包围着。我和小娟面对面地站着,我清楚地看到她脸蛋绯红,像涂抹了一层厚厚的胭脂。小娟晶莹的眸子在松树阴里亮晶晶的,把我的影子全诗情画意地写意在她心灵的画框。我忘情地抓住她的手,她心跳的律动便传递到我的心脏。我吻了吻小娟的前额,竟忘记把她揽入怀里,就只是和她面对面地站着,彼此地注视。月夜里,便只剩下一对多情的眸子的流动。
         世界上没有比初恋更清纯更甜蜜更幸福的了。虽然中学生的早恋常被社会学专家称为最难诊治的疑难病症,也是父母亲为他们的关爱受到冲击的最可怕最痛心疾首的事情,其实早恋也并不是如此可怕,当美国的中学在向中学生发避孕套的时候,我们还在为男孩女孩偷偷地写一张懵懂的字条而惊惶失措,我们不知道我们到底在意识形态上跟人家还相差多远,而还在孔老夫子的圣训的枷锁里大张旗鼓地禁锢这最真实的情感。确实,在人类的情感历程里,还有什么比中学生的早恋更真实更纯真的爱情呢?
         诚然,我与小娟这段感情是地地道道的青梅竹马,“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疑猜。”我与小娟正是延续了这段为人津津乐道的千百年的长干里的情缘。不再是牵着她的小手在污头垢面的孩子群里穿舞了,也不再是盘腿坐在地上蒙在图画书堆里黑灯瞎火的看图画书了,我们已经学会了为自己创造出属于俩个人的小空间,并在这个神妙的充满诱惑力的空间里流连忘返。
         说起来,少年的情感真个是有点盲目,我认为中学生的早恋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社会舆论的批评,他们的支点 也就是在于此了。一个真正 的社会评论家来评论早恋,应该是把它的盲目性作为应该挖去的痼瘤,而没有资格去评论真情。真情不是牛顿的第二定律第三定律,也不是规章制度法律条文,更不是孔老夫子迂腐的道德规范。往往是把真情挂在嘴边的人他最不懂真情也最不珍惜真情,我们还求什么社会呀舆论呀对呀错呀什么的给它一个正确的定论。我并不想说什么真情,也大不必要寻求其中的个中就里,我认为最具真情的少年时代早已离我远去了,我也就失去了来评说它的唯一的资本。这里,我只是继续来说说我与小娟的那段情感。说实在的,小娟并不是我梦中的女孩,说起我的梦中女孩,那 完全是因为《红楼梦》的影响。两弯似蹙非蹙笼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林戴玉,这应该是喜欢看一点书稍许有几许愁绪的少年的大众情人。正如现在的孩子都迷恋起因一部电视剧或者是因一支流行歌而出名的青春偶像一样,六十年代晚期出生的孩子痴迷地迷上了花木兰穆桂英崔莺莺林戴玉,或英姿飒爽,或弱柳扶风;或仰天长啸,或燕啭莺啼。现在的老人看到电视里的歌星影星忸怩作态就根本不明白他(她)们何以让自己平时十分听话的孙儿孙女对他们十分厌恶的这些新新人类如此疯狂。代沟,我们自然想到这个词。可怕 的代沟,它的生命力是十分强大的,就像我们这些六十年代末期七十年代初期出生的 一代人与八十年代 末期九十年代初期出生的一代人在自己的偶像的选择上也存在着这么大的差别,我们怎么还能忽略它的存在呢。林戴玉是在我的意识形态里第一个完整的淑女形象,就用先入为主的理由来搪塞吧,林戴玉自然成了我梦中的女孩。
             小娟并不是我梦中的林戴玉。她胖胖的身材,圆圆的红朴朴的脸蛋,爱噘起的樱桃似的小嘴,这都不让我无法找到 娇花照水弱柳扶风的林妹妹的影子,甚至她朦胧月色下的娴静也只是让我感觉到一朵海棠花在晨露中一种别样的风味。小娟是电影里送阿哥远去的阿妹,她盈盈的泪光是托阿哥把少年的愁绪初恋的酸甜带往遥远的记忆。
             初中毕业,小娟没有考取高中,父亲便把她送到湘潭姑姑所在的一所职业中专就读,从此我们天各一方,只能在寒暑假才能会面。虽然 我从来不相信早恋有害学习,并且,小娟的家庭如此优越,这倒激励我努力读书。那时,少年的我幼稚地认为,只有走读书这条路,我才能飞出荒僻的家乡,变成一只振翅高飞的金凤凰,挟小娟而漫游天下。在初中阶段,我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学习态度优异的学习成绩,这无疑是早恋更确切地说是小娟给予我的动力。而美丽的曰子总是如此短暂,人生的歧路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生命的起点。离开家乡来到了县城,留下了深深的故土的眷恋来亲近人生第一份陌生,在撒满了朦胧月光的银灰色跑道上,我一圈又一圈地踱步,才觉得相思是一条绵绵不断的小河,幽幽地哼着一支沉郁而忧伤的歌。
         好容易盼到寒假,小娟像一只春回的小燕子飞回来 了。回来那天,她便蹦蹦跳跳地来到我家,在我阴暗的后屋找到了我。
        我正漫不经心地翻看着历史书,小娟双手反在后背绞着,娇气地把个身子绷得笔挺。小娟叫声:“哥!”我便从书中抬起头来,抬起头来我眼前就突然一亮。小娟变了。她穿着笔挺的牛仔裤,过去那显得有点粗壮的双腿便变得修长;上身套着一件肥大的蝙蝠衫,把一对突突的像小兔子一样的小乳深深地藏在里面。她头上飞着一个蝴蝶结,至她走进我的房间,这只花蝴蝶的双翅还在微微地颤动 ,就像停在美丽而幽香的花蕊上歇息前的一刻。小娟真的变了,她不再是一朵开在贫瘠的红土壤上的油菜花,而更像一棵在温室里培育的郁金香。
       诧异之余,我伸过手去,想拉往她那双纤细的小手。这时,小娟咯噔 了一下,然后看了我一眼,在我温柔深情的目光里,她慢慢地把手放进我的手掌心里,脸儿猛地一片绯红。
        我突然感到一丝凉凉的酸酸的感觉,像母亲酸菜坛子里的泡菜给牙根的味道,这显然是一种打破人体生命机能的和谐的一种味道。小娟在我的床头的木椅上坐下来,她不再直视我的目光,只是滔滔不绝地说着她学校里的新鲜事儿。
        在小娟带着一丝幸福而甜蜜的微笑的叙述中,有一个名字是不可忽略的。这个名字叫瞿遥,是小娟的同学,湘潭市商业局局长的儿子。这是一个富有超时代气息而浪漫的男孩,其最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抛弃了父亲早已为他安排好了的到市一中去就读的机会而毅然选择了来做小娟的同学。他似乎很有灵感,他的灵感就是有一个可爱 的姑娘在校门口的树荫里等着他。他说是一看见小娟就喜欢上了她,就是说他是在城市夏日的午后沐一阵清凉的山风,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的快感。他很喜欢小娟。曾在一个月光朗朗的夜晚,在清清的河边,在飘忽的柳条下,在罗曼谛克的多情的少年飞越的吉它声里,他把一块淡绿色的翡翠挂在小娟的胸前。那 是一块丘比特拉满弓弦的雕塑,是瞿遥从他父亲 收集的古玩中的他最喜欢 最称心如意的一件,小娟向我出示它时,浪漫的神箭正把箭头从她突突的双乳间射进她的心窝。
         我的心情就在此时全乱了,我根本没有听清小娟后来絮絮叨叨地说了些什么,也没有过听懂窗外翠绿的竹枝上翠绿 的山雀儿兴奋地聒噪了些什么,我第一次感觉到我与小娟的距离这么遥远,就像我胸前挂着的灰色田螺与她胸前挂着的浅绿色的翡翠般相形见绌,就像我的忧伤与她的快乐般咫尺天涯。
         我真羡慕瞿遥。他能用令小娟神往的诗情画意的浪漫,让她一下子从青梅竹马的童谣里走出来 ,把她牵引到另一个美丽 的童话世界。我不由自主地自形惭秽,便离她远远地挪了挪身子。小娟根本不在乎我这异常的举动,她似乎只是在找一个知心的朋友叙述她甜蜜的梦,她被梦陶醉了。沉静在温馨梦中的女孩总是很自私,她根本忘记了不经意间会用利剑把爱过她的人的心刺过透刺得鲜血淋漓。
        我没有责备小娟,我没有过理由责怪她。十六七的少女,当她自以为懂得爱情 时,骑竹马,绕青梅那只是小孩子无知的游戏,就是在静夜里古松下那 热情的拥抱亲吻也不过是用生锈的刀片废旧的破碗灰尘树叶搭在两块茎红砖上办咪咪饭或者是两个灰鼻子灰脸的孩子手搭着手抬着她嫁新娘。说白了,在小娟看来,我过去与她的约会 与我心底刻骨铭心的初恋那折确确就是写在日记本里的儿时游戏,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小娟是专为爱情 而生的。她不仅活泼开朗,而且温柔似水,她就像一朵摇曳在嫩嫩的青荷间的水莲花,逗引着多情的风华少年乘着船荡着桨就像汨罗江上竞赛的龙舟争渡时激情 昂扬。真羡慕瞿遥,他居然像一个勇敢的王子,能绕在她的身旁尽情地唱着情歌,然后又庄严地为她戴上戒指,挽着她走入神圣的殿堂。
        小娟要结婚了,正在我焦急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候 。那 时候我感觉到太阳落得特别地快,就像是要去赶一场晚宴似的,刹地把几颗寥落的星星撂在天际,匆匆忙忙地收拾好最后一抹晖红就走得无影无踪。我还在傻傻地等傻傻地等,其实邮递员在山那边冲里大杯大杯地喝着东家祝贺的喜酒,打着饱嗝乜斜着眼睛根本也不会顾及谁还在焦急地等待着他带去的喜讯儿。
        我没有过等来邮递员。却等来了好久未见过面的小娟。小娟从她那香樟树下的楼房里走出来,正往我苦楝树下的泥砖屋走来。就在我傻傻地站着的苦楝树下,她结着丁香般的愁怨走到我的身边。
      “哥,我要走了,真的就要走了。”小娟是鼓起勇气来的,否则,短短的一段距离她不会从白天走到黑夜,说话她也不会如此犹疑如此沉郁如此吞吞吐吐。
       “人总是要长大的,长大了总是要找到自己的归宿。”我安慰她。我早已从初恋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把它当成日记本里珍藏的一段人生美好的经历;或者说,我还没有摆脱感情的羁绊,我也在安慰自己。
        小娟站在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像以往一样想走近又不敢再走近,她就站在一米开外的地方,幽幽地说:“哥,我不想离开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傻,说傻话!”有一只萤火虫飞过,它点着一个莹莹的灯笼,走出了一个中国方块字里找不到的字形,直窜入苦楝树的枝叶间,在苦楝树青青的苦果间点起了一盏绿莹莹的灯。我的眼睛在枝叶间找到了这盏灯,也就躲避开了小娟腮上挂着的两盏明晃晃的泪灯笼。
         “哥,你再给我讲一个故事吧,最好是你杜撰的故事。这几天,我梦里总是你讲的故事。”小娟走出了苦楝树的横蔽的枝丫,我们便沿着一条上坡的小路走向我俩第一次约会的岭背的那 条大道。
          我笑了,笑着,笑着,眼泪便一汪一汪地挤了出来。我赶紧扭过头去,揩了一把,把眼睛揩得红通通的生痛。我赶忙掩饰自己,“看你,快要做新娘子的人了,还喜欢听这些土得掉渣的野史。”
         但我还是讲了一个,我不敢胡编乱撰,只是把秦梦梅与的生死爱情重新演绎了一遍。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向小娟讲这个故事,是想让梦挽留她还是让她追着梦走,反正是我让小娟站在我吻过她的那 棵古松下把眼泪飘忽成纷纷簌簌的枣花。
         邮递员终于来了,这个喝得醉醺醺的糟老头子把我的录取通知书送到我喝得同样糟的父亲 的手里,两个糟人扬着手臂打着高腔喷着酒气把共同的幸福糟蹋得不成样子。这是个糟蹋幸福的曰子,我无法挽留小娟,也就无法挽留住幸福,因此只能让它在酒精和眼泪汇成的小河里潇洒地流荡,然后在岁月的流痕中去寻找汇聚在生命的海洋里另一个幸福的终点。我知道幸福是没有终点的,它充其量只是人生一个小小的驿站,就像我与小娟曾经拥有的初恋的感觉一样,用玫瑰花装饰的一轮静洁的满期月最后就在时光的流逝中变成梦里一句带着酸涩的幸福的呢喃,然后便静静地躺在日记本里,与飞逝的岁月一同化为厚厚的尘埃。
         我没有走出古松的影子,就在月亮还在山的那一边准备一天最后一场演出的素净的晚礼服时,我默默地送走小娟渐渐地变得颀长的背影,然后收拾起紊乱的情感,去走向生命的另一个起点——我知道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精彩在等待着我,也还有许许多多的美丽的曰子动人的爱情在南湖之滨在等待着我。
        在我上大学之前,我只是在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初步的认识到岳阳。在我最初的印象中,岳阳应该就是洞庭湖边上的一座门楼,三国时,东吴的鲁肃曾在这挥斥方遒地训练和指挥过水军,最后又被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乐天下之乐”镀上一层金鎏而闻名遐迩。当然,岳阳的美也不全在这座门楼,那 一口装满传说的井应该更比它神奇,那一丛丛滴满斑斑血迹的竹子应该更比它动人。说起来,与其说我到岳阳是神往闻名遐迩的那座门楼,不如说我更神往去探究柳毅前去水晶宫的那条水道去见证娥皇女英伤悼舜帝的斑斑血泪。而当我真正到了岳阳有点兴奋有点激动地去了却这桩心愿,我失望了。我见到的古井,它只是一口在一座亭台的映衬下用灰色的方砖砌成的长方形水井,这方水井并不比我家对门的那口天然的水井大,井里的水更是比不上家乡水井的水那 般清澈。有时我想,大概古井也如世事一般,无论圣洁的天仙如何美丽动人,一旦食了人间烟火,马上就变得委琐不堪了。水井如此,我们就更不用说那 几根竹子了,女人的几颗泪算什么,它只不过是这高风亮节的什物身上斑斑点点的瑕疵罢了,这倒使我无限思念起老屋后面那 园青翠的竹子来,我时常想,故乡的青竹啊,你应该染绿了春风了吧,小巧玲珑的山雀儿,现在正是把故园之恋的演唱会推向高潮的时候。
         好在南湖还美。被青山缠绕的南湖虽不很宽广,但有李谪仙买酒赊月色留下的一湖贮满诗情的清波夜夜摇荡,亲吻我甜蜜的梦乡,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惬意 的事情呢。
         就在这美丽的南湖之滨,就在南湖清凉的湖风与泛起涟漪的清波的喁语中,我又开始了另一段情感的历程。
        她是一个平江女孩。青山绿水养育了她高挑的身材绯红的桃腮和一脸的春风,她如湖畔的柔软的垂柳,把敛滟的湖波摇曳在树梢尖儿,风姿绰约,楚楚动人。她是我们215寝室的大众情人。每当灯熄,室友们就垂涎欲滴地谈论着她的眼睛她的鼻冀她的小嘴她的眉尖,像掬一杯美酒,浸润她的香醇。
       我不想参与室友们的评论,便仰躺在床上看着帐顶。蚊帐顶还真如一块神奇的屏幕,上演着她一天的生活情景剧。其实剧情永远是如此单调——上课,下课;教室,寝室,餐厅;乒乓球室,湖畔小路。这些纷乱的环境似乎找不到一点新意,偶尔出现一个小状况,例如三五个同学结伴去春游,再例如在班上举办一次文娱活动,那 也比喝惯了白开水再去喝一杯咖啡好不了多少。那么只有一种解释了——单调的生活情景剧之所以动人,那 仅仅是因为剧中的女主角令人留恋。
             在幻影中看完情景剧,室友们已停止了叽叽呱呱的聒噪带着有点淫秽的微笑进入了梦乡,我也就累了。累了我也舍不得剧中的女主角,于是便把她带入梦乡,细细品味她的微笑,像品味一杯清新的香茗。有时,也大胆地放飞梦的翅膀,设计一些精彩的细节:例如坐在教室里,趁那位滔滔不绝的老学究扶一扶眼镜的空暇向我回眸一笑;例如在洒满夕阳的辉光的林荫小道,她挥舞着一片枫叶向我奔来;例如 我们坐在月光如银的湖边的岩石上双脚轻摇与亲吻脚心儿的波浪调笑。。。。。。这些都是我从梦的幻想中剪辑下来的特写,充满着期待充满着渴望也充满着无限的遐思。
         当玫瑰色的梦醒了,依然看见明丽的阳光,一束束五彩的光线变幻着炫目的色彩,像一个旋转的万花筒。大学生的骨子是用浪漫和热情铸成的,而浪漫和热情的焦点就是爱情。大学的生活缺少了爱情就像炒个小菜忘记了放盐,怎么吃都不得吃不出个味儿来。大学生是最会把个小菜炒成个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的。
        对大学阶段的爱情来说,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厨师,但我不是一个耽于幻梦和幻想的懦夫,我从来不会对我没有过试过的和那些努力试过的事情轻言放弃,我是一个渴求爱情的血气方刚的男儿。我喜欢上了婷,她倒真成了我梦中的女孩。我曾在心底深处反复权衡,总觉得她是林妹妹走入了我梦中。于是我便自己暗暗地给自己鼓起勇气——去吧,不要错过了美丽的时光。
        我用了一种最普通的追求爱情 的方式——写信。不必到精品店去买香纸,就从日记本里撕下一页;不必当成一篇精妙的美文去搜肠括肚地构思,就让真情如泠泠 的泉水一样自由流淌,我给我心仪的女孩写下了我平生的第一封情书。本来情书是不应该轻意地大白于人前的,好在我不是一个引起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不会引起媒体与社会的大肆炒作而引起轰动效应,我就放心大胆的把我的一份真情流泻于笔端,只不过不要求婷的原谅,而她现在也已是一个经历了风和雨的中年人了,想心在阴雨天气里能寻觅一方绿洲渴饮一杯甘露而变得十分轻松和惬意,这让我倒也从日记本里陈旧的伤痛里寻求一丝丝安慰了。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声:对不起,婷,我这样做,只不过对人类太真诚了,对真情太真诚了。
         朋友们,如果你此时真有空闲,就和我一起来重读这份情书吧:
        敛滟的湖波轻吻染满期晖红的黄昏,摇曳的枝叶唱响晚风的香醇,有这样一订写意的小石道,足以让爱情惬意地徜徉流连。
         只是,我的孤独牵萦着你的身影,我的忧郁沉淀在你的微笑里,你带着我的思慕,把我的相思拉得悠长悠长。
         走过来吧,我的女神。多想牵着你的手,走进云烟袅袅的银白色仙阁中,倾听涟波喁语,在月光女神的舞袖里翩跹。
        我在绿色的邮箱边转悠了很久很久,终于忐忑不安地把信投进了邮箱。我发出了第一支丘比特神箭,神箭划出一道美丽 的弧光,穿过迷朦的晨雾,消失在等待的焦急时光中。而我终究没有过等到她的回信,这是我最苦恼最痛苦的事了,特别是当我想躲避开她的目光而又来不及躲开时,我看到她对我莞尔一笑,心里的滋味岂能是打翻了五味瓶就能道尽其中的辛酸。
         我失望了,就像过去等待苦楝树花开等待那紫色的花序扬起芳醇的香味一样。苦楝树花是不会招蜂引蝶的,因为它没有招蜂引蝶的明丽色彩和醉人的香醇。我的热情就这样被一座巨大的冰山冷却,我玫瑰色的梦幻成了被冰封在南极洲最底层的囚徒。
         有个室友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体育系的男生,他爱上了一位英语系的女生。大凡体育系的男生生性豪爽,爱也就爱得坦坦荡荡。他于是经常来到英语系女生的楼下,叫唤着女生的名字。女生并不喜欢这位男生,并被他搅得心烦意乱,因而十分讨厌为位男生。女孩一旦讨厌男生,就什么时候恶毒的招数都用得上。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男生依旧来到女生的楼下,依旧叫唤着女生的名字。在室友们的怂恿下,女孩把积攒下来的厌烦浸渍在洗脚下水里,猛地从楼上哗啦啦地倒下。一会儿,恶作剧的终为自己的行为深深不安,于是偷偷地从窗户口探视一下一盆洗脚水的效果,结果她看到的是男生依然站在楼下,不时的用手抹一把湿淋淋的脸,又抬头望望无情的窗口,眼睛里没有怨恨仍充满期待。女生被感动了,她从楼上咚咚 咚地奔下来,紧紧在搂住了男生健壮却在微微颤栗的身躯。
          说完了这个故事,室友们讨论的结论是:只要勇敢而又执着地去追求爱情,天上没有摘不下的星星。
          这个故事鼓舞了我,虽然 我曾极度地失望过,我还是独自一人默默地搭一把没有尽头的长长的梯子,我没有办法欺骗自己。 
         说起来那段曰子真可怜。我是一个不事张扬的人,不能像我的学友们一样把个爱情闹得个轰轰烈烈,也不能像走在软软的沙滩上拾贝壳一样去挑拣把曾经钟爱过的抛下再把五光十色的留下。我喜欢婷,就在心底深处掖着藏着,然后躲在被窝里品味她的微笑,去搜括能感动 她的情节。我就这样让初萌的爱意在心中深深地植根。我也是一个十分自卑的人。虽然那时也还算是一个班上的小秀才,常有几首小诗在女同学的手中传诵,但这些秋风小调与婷的美丽来比较,那只是拿着洞庭湖与太平洋放在一起,是无法来把它作为一个话题的。我是这样认为的,于是我也总是扪着心问自己,难道世上真有瘌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一说吗?
         意在我陷入最痛苦的深渊时给我丢下一根绳索,我不知道这根绳索是把我拉到阳光明媚的春天还是准备让我在这深渊里跌落得更深。不过,我沿着它毕竟是去寻找春天。
         意是室友俊的女友。吃午饭了,俊去打饭菜了,意就在我们寝室里等着。而我没有丝毫食欲,就只是在书桌 上心烦意乱的东翻西翻地拨弄。
         意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笑了。意是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孩,大凡多愁善感的女孩,都有一双忧郁的眼睛,这双忧郁的眼睛能像鹰隼一样洞察一颗男孩驿动的心。
        “为什么用怪怪的目光看着我?”我停止了手的躁动,也看她也笑。
          意没有正面回答我,只是吟咏我刚写的一首小诗:
                            是一匹野马
  一匹没有上嚼子的野马
                                                                        瞎天黑地地
                                                                       在枝叶狼籍的
                                                                        无边无际的大森林里
                                                                        狂奔

   没有什么禁锢它的双蹄
                                                                         它只是逃不出
                                                                         深深的黑夜
和黑夜里暴戾的魔鬼

                                                                          暴戾的魔鬼
                                                                          用 缠绕的藤蔓
                                                                          还有藤蔓编织的网
                                                                          困住了它的四蹄
                                                                          让它的世界里
                                                                          再没有了白昼
      
        我与意可算是很要好很要好的朋友了,男女同学之间的感情往往是这样:没有被称作爱情的这玩意儿的羁绊,世界上就没有比它更真挚纯洁自然的了。望着她戏谑的神气,我也就打笑她,“你把我的诗念得如此动情,莫非连我也爱上了吧,女人就是这样花心。”
      “我要是婷,我还真得被你感动。”意有意无意地回击,回击后,她还定神地看着我。
         我的笑一下子变得僵硬了,我自以为我对外宣称的单身情歌足以掩饰我内心的情感,而这虚伪的包装一下子被意撕得七零八落,我一时手足无措,慌乱的眼神不知道要放置在什么地方。
    “阿流,放弃吧,就当它是一个无言的结局。”意开始一本正经。
      我痛苦地摇了摇头。
      “我也曾勇敢地追求过爱情,结果是被撩在冷冷的秋风中,我体验过冷冷的月光在湖面上泛起粼粼闪烁的波光的滋味,那 是被撕碎的爱的鳞片。”意望着窗外,目光深远而悠长。
       “可我连这种滋味也没有尝试过。”我再也没有过必要掩饰自己的情感了,当一个女孩子把心袒露在你的面前时,这是一种多么真诚的友谊啊,我还什么必要假装一副深沉的样子来掩饰自己内心世界的脆弱以维持人类最卑琐的所谓的自尊,“我只是不甘心,我摆脱不了。”
        “男子汉,豁达一点,抛开爱情的羁绊,走到明媚的阳光中去吧。”
         意是一个豁达的女孩,否则她也不会成为意的女朋友。意曾经死去活来地爱上了一个男孩,而男孩不知道珍惜她的感情,或者说是他压根儿没有想过要去珍惜她的感情。可怜的意,她曾把自己封闭在没有阳光的世界里,经受着失恋残酷的煎熬。很庆幸的是这样的曰子并没有过多久,俊便把丘比特的神箭送到她的面前 ,牵引着她走入了明媚的春天。意说,与其去痛苦地爱着别人,不如去珍惜被别人好好爱着的感觉。对于意来说,爱情 就是一缕明媚的阳光,哪里有阳光哪里就有爱情。我没有意这般的豁达,起码就爱情观来说,我比意狭隘呆滞得多。呆滞归呆滞,狭隘归狭隘,走到明媚的阳光中去,毕竟这是雨过天晴后的一种美妙的选择。
        脱下鞋袜,赤着脚走在软软的沙滩上,湖波凉凉的,如秋夜深处的月光 般轻吻着脚心。有一对七八岁的孩子,男孩子拎着两双布鞋在前跑着,女孩子跳动着两个羊角辫,两条红绸带迎风飞扬着。我真的自私,抛弃了校园里的学友们独自地亲吻着湖水拥抱着春光,把孤独失落忧郁惆怅迷惘等诸多诸多灰色的情调儿都留给了他们或者干脆全都抛却到爪畦国里。
       “大哥哥。”这时我才发现可爱的小女孩正抬起头看着我,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晶莹剔透,“大哥哥,你是诗人吗?”
         我蹲下身来,捏捏她红朴朴的小脸蛋,说:“是吗,大哥哥像诗人吗?”
       “像,诗人喜欢在沙滩上散步,哥哥说,在沙滩上散步的就是诗人。”哥哥的解释真精辟,在沙滩上散步的就是诗人,小妹妹坚信。
      “就算吧,大哥哥是诗人,来,让大哥哥拿着你的手,让小妹妹也变成像大哥哥一样的诗人。”我笑了,小女孩还真个把小手放进我的手心里。太阳更高,风儿更柔,我牵着她的小手,在沙滩 上更是惬意地信步。
      “来呀,快来呀!山坡上桃花开了。”这时我又看到了刚才和小女孩在一起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他正站在山坡上,手里飞扬着一支粉红色的桃花。
        “大哥哥诗人也喜欢桃花吗?”小女孩歪着头问我。
        “喜欢,当然喜欢。”
        “我们去吧,去采摘一朵最美丽的桃花 吧。”小女孩仍征询地问我。
我装了一个不同意的娇惯样子,然后出其不意地跑开去,“跑呀,还等什么?”我又反过身来,一边跑一边逗着在后面跟着的撒着欢儿的小女孩。
         在山坡上,有十来株桃树,依坡就势,迎着太阳伸出泛着青绿的枝条。正是桃花开放的时候,花骨朵儿将舒未舒,含着晨露,有如粉红色的凝脂,辉映着五彩的春光。
小男孩在桃花林中尽情地跑着,小女孩便跟在他后面追跑,两个孩子抖动的身影和叮铃铃的笑声把春的讯息春的和煦春的美丽春的兴致渲染得淋漓尽致。
就在这时,我发现了芳。
         在一株开得最旺的桃树下,粉色的娇红正在枝头闹得春意盎然。芳胸前抱着一本书,似有所思,似有所语,似是无限的惊喜而又流溢出淡淡的忧伤。美,真美!我不禁吟咏起戴望舒的诗句来:她具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
芳从自己的梦幻境界里抬起头来,看到我,惊喜地,眼睛里闪烁着亮晶晶的泪光:“阿流,是你。”
       “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般地/结着愁怨的姑娘/她飘来,像梦一般地。”我动情了,在美的面前,我是一个多情的奴隶。
        “穿过悠长悠长的雨巷,见到了桃花林,真高兴!阿流,我们 起走走吧。”芳本是一个热情的姑娘 ,只是她的热情更多的是含蓄的诗情,也只是爱诗喜欢读诗的人才能读懂的那种诗情。
      “真不想破坏人面桃花的意境,又想采摘一枝装点在你案头,对美的抉择真是一件不能两全其美的难事。”我情不自禁地说。
        芳笑了,“走入美丽 的世界里,把自己也变成 图画中的一个亮点,你才会是最幸福的人,也绝对没有抉择后的后悔。”
      “春光好明媚。”
        “桃林真美。”
我俩会心一笑,便在明媚春光下的桃花林里静静在徜徉,时光 对于我俩来说,就如祖海的一支歌,在桃花绽开的芳韵里尽情地飞扬。
       小女孩摘来了一枝桃花,桃花都是将舒未舒的骨朵儿,小女孩走到我的面前说:“诗人大哥哥,送你一支花。”
       我高兴地接过来,抱着她轻轻亲吻了一下她的小脸蛋,然后又对她说:“我把这枝美丽 的花送给诗人大姐姐,好吗?”
      “当然可以。”好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她转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她说:“我就是让你送给诗人大姐姐的,花儿在大姐姐的花瓶里一定会开得更漂亮。”
        芳蹲下来,兴奋地拥抱着小女孩。小女孩挣脱开来,朝远远地站着的小男孩跑去,跑到小男孩的身边,她又回过头来,甜甜地挥了挥手。芳看着一对快乐地跑着跳着闹着的孩子,脸儿陡然飞起了一抹绯红。“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芳真是一个出凡脱俗的美丽女孩。
         室友们说:“阿流,芳喜欢 你。”
       “是吗?”我装作不无惊诧,其实我心里十分喜欢这种感觉。芳是一个不得不让人喜欢的女孩,说实在的,我很喜欢芳。只是,说我喜欢芳,其实我并没有赋予“喜欢”这个词特殊的含义,就如我喜欢太阳一样,太阳出来了,迎着火红的朝霞我无限欣喜;太阳落下了,留下了缠绵的暮霭也只不过是一丝丝的眷恋。许多年后,我曾把芳从记忆的宝库里找寻出来仔细的品味,为什么这么可爱而我又这样喜欢的芳没有在我爱情的芳泽里茂盛地生长?也许道理很简单,也许我永远也找不到一个可以蔚藉灵魂的答案。最终我是在腾起的袅袅的烟雾中关闭这个记忆的宝库,独守着满屋的烦忧愁绪。
        芳的美丽动人没有挽留住时光,岁月却把我对婷执着迟重的情感送到了人生又一个歧路的驿站。一个昏暗闷热的曰子,用太多的眼泪演示着这群从此要告别 他们的学生生涯的上帝的宠儿们最后的晚餐的最后的悲情演出。是的,该说声再见了,说声再见,一切该结束都该结束,一切要开始的也就应该开始了。
        婷无情地强掳了我的爱与眷恋,我却无法拒绝去向她告别 的勇气,我只想收拾好三年来所有的痛苦与失落,在与她的最后一眸中,去尘封在年轻岁月里最快乐最动人也是最痛苦最无奈的篇章。
       走进418寝室,这个整齐而又温馨的女生宿舍如今只剩下几张铁床与棕垫,李玲玉仍在墙报上展现她迷人的笑容,不知哪位可爱 女生的疏忽,却把大众情人刘德华遗落在地板上,让他原本自信的灿烂笑容在清晰的脚印下有些惨不忍睹。已是分离的时刻,三年的情谊就要灰飞成过眼云烟,事如此,物亦如此,其间萧索的心情岂能就用一个愁字了得呀。
婷背靠着门在铺上整理衣服,她把她还算时髦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折叠好,又一件一件地整齐地放进皮箱里,样子专心宁静而又闲适,这就是她等有的魅力,也是一个优越的家庭所培养出来那种与生俱来就加入了金和银的上层人所具有的特有的气质。
        我想不到还会看到芳。昨天晚上我向她告别的时候,她说:“阿流,走了,明天别送我。”我一直记得她说这话的神情,那是一个懂得深爱的人害怕抑制不住眼泪的伤心才会表现的神情。真的,芳喜欢我,就是在心里开辟着一个心灵独白的寂寞的聊天室的爱着深爱的人的那 种忧伤的喜欢。我拥抱了芳,就在南湖边只有月光独语的香樟树下,这是我在大学里所体验的最幸福的爱情的感觉,就这么的一点感觉也足让我幸福得不知所以,也让我再也无法去面对被深爱着的感觉。我想不到当我还在为自己心中的深爱去告别 时,我首先还得先告别更深情的被爱。
       芳收拾好了行李正准备出发,她看见了我,十分的激动,“阿流,你来送我了。”幸福的人儿啊,她已根本忽略了婷的存在。
       我没有理由不送她。还记得小女孩送给我我又送给她的那支桃骨朵儿,骨朵儿在芳的书桌上盛开,留下了瞬间的美丽晃然又谢了,芳却始终舍不得丢弃它。还记得我真诚地送给她的一句祝福:“芳,我送给你一个春天。”芳就驻守在这个春天里,久久地流连。
        我提着芳的行李箱,把她送到校门口,汽车忽哟地就来了,我对芳说:“别了。”
        芳紧抿着下嘴唇,好一会儿,斜着头望着天空中长着的白色的太阳,把一颗眼泪强咽进心里面。芳说:“春天最美,毕竟是留不住的,别了,就别了吧。”
        我说:“一路保重。”芳便上了汽车。车上拥挤不堪,最多的除了汗气就是眼泪。芳在拥挤不堪的人群中向我投来深情一眸,那 一目里满是泪花, 她再也忍不住酸酸的忧伤,她也再不愿控制自己真挚的酸酸的忧伤。这泪花让我的眼睛潮湿了很久。
        送走了芳,带着沉重的心情再急切地回到418寝室,寝室里便只剩下婷一个人了。婷已收拾好所有的行李,正坐在床沿上,痴痴地发呆。
       婷见我走进来,便向床沿的一边让了让。
       我没有坐,只是靠着另一边床的铁杆儿站着。婷说:“芳走了。”
       我简短地答了一句:“是的。”
      “芳好——”婷想说什么,但又犹豫了一阵儿没有过说出来。
       我便沉默,沉默是我此时此刻的心情的最佳的表露方式。
但我终究不能把沉默作为告别的主题,我问她:“你什么时候走。”
      “下午,我姨父来接我。”她有一个在岳阳市委机关当官的姨父,听说,她还没有过毕业,这个姨父也早就为她安排了工作。这不得不让我们这些渴望走出穷山沟而最终又不得不背着行囊再回到 穷乡僻壤的苦孩子们羡慕不已。我只能回去教书,回我的穷乡僻壤。至今我仍相信,铜和铁是无法同黄金和白银相比的,而我最后也就明白了,上帝所做的工作确实是超乎世外无所疏忽的,加金加银与加铁加铜的创造本来就是天壤之别。我是缺少珍贵元素的农民的儿子,除了太多的真诚与执着也还有失意和失落,我再也没有了什么。
      “你什么时候走?”又沉默了好一阵,婷问我。  
       顿时心里面泛起一股酸酸的味道 ,是的,是该走了,虽然 婷没有催我走的意思,而我觉得 ,除了走,我还能选择什么时候呢?  
      “走了,现在呢。”我说。
        说吧,我转身就走。本来,我是设计了死皮赖脸地要拥抱她一下的,但此时此刻,除了转身就走,我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勇气。
        在门口, 我迟疑了一秒钟,我想回头再看她一眼,看一眼这个在大学三年里毫不留情地把我的爱情剥成一个赤裸裸的流浪儿的我深爱着而她又并不爱我的可爱的姑娘。但在瞬间我战胜了自己可怜巴巴的情感,咚咚咚地朝楼下跑去。
      “阿流。”我听到婷在喊我,她已追至楼梯口,“有时间给我写信,我喜欢读你的信。”
        我听到的声音应该是三年来我听到的婷最美妙的声音吧,恍如一支回荡在自由的天空里最天然的音籁,就在儿女共沾巾的时刻悠然而飞扬,徜徉在我心海里爱的绿洲。但我没有找到流连于大自然最纯情的赏赐的意境,只觉得酸酸的甜甜的眼泪滋润着多情的眸子。我不敢回头,我怕让婷看到我的眼泪。在一个我深爱着而又不爱我的姑娘面前,我还想保持这一点可怜的自尊。
        我快步地逃走。
        我匆匆地收拾好行李,背着提着一个人就出了宿舍。室友们都去送俊和意了,这对情侣在热情而又平凡的爱情中终于修成了正果,携着手幸福地奔向人生的另一个驿站,为学院派的爱情树立了一个成功的典范。我在校门口久久地踟躇徘徊,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声“再见”。我知道再见对于一个人的际遇是很遥远很遥远的事,但连一声再见也不敢说,又总觉得对不起年轻的岁月里留下的装满了爱的忧愁与烦恼快乐与幸福的浅浅的足迹。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居然连一个最简单的诀别仪式都可以把我搁置在时间的缝隙里,让我对时间的流失而一无所措。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翻开青春的诗页,却发现了青春有一个最大的疏忽——我从来没有买过一支玫瑰花。我至少应该买一支,这定是一支不会枯萎的玫瑰花。而我又想,纵然我买到了这枝玫瑰花,我又该送到谁的手中呢?是在铺满月色的岭背送给小娟,是在缤纷的桃花丛中送给芳,还是在淌着眼泪的楼梯间送给婷呢?由此我也庆幸,幸亏没有买到这支玫瑰花,或许它会在不经意间枯萎,这远远不如把自己放置在一个充满着浪漫的而富有诗意的玫瑰花丛间,在月色如银的窗前放飞自己的思绪,去捕捉美丽的安琪儿飞翔的翅膀下幻化的灵光。
2005/8/18 14:56:47 发表 | 责任编辑:在你面前
本文共有评论 2 篇︱已被阅读过 815 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查看该作者其他文章
向朋友推荐本文
 
网上大名:

评论主题:

您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