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问书店的老板,店的名字有什么意义吗?
那时个很年轻的男生,应该说男人更贴切吧。不过他真的很年轻,大概才24岁左右。
很干净的一个男人,我是说他给人的印象。
你说呢?他笑眯眯的看着我。
这个,不知道,是名字么?
呵呵,以后我告诉你,好吗?
恩,我要这本,请结帐。
我如约去叫了漫漫,然后就一起去上学,初中生涯就算这样开始了吧。
很平淡很平淡的开始,却注定有着不平淡的结局。
我和晴坐,漫漫和另一个女生坐。我听人说那是校长的女儿,叫怡然,这让我想起桃花源记里的,怡然自得。
初中生涯最不同的应该是要上晚自习吧。那其实就是换个地方继续做自己的事,对于我来说。
对晴第一次放开自己的心情,是在那一天。
我看见她书包里,有我找了很久的书,一直都没有找到。我很小心翼翼的问,可以借我看看吗?
我想,我们又不是很熟,如果是我,肯定不会借给陌生人,我应该算是陌生人吧。
好啊。她从书包里翻出书然后递给我。
那一瞬间我仿佛感到,她会在我的初中生活上,在我的生命里添上一笔。
无论这一笔轻还是重,无论是长还是短。
不知是应该感到幸运还是不幸,又要考试。不过是分了班后才考。
这重考试是最没有意思的。
班都分了,还考什么分班考试,可是学校要发疯,你当然的舍弃你自己“宝贵”的时间和他们一起发疯了。
我并不认为这样的考试有什么意思,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个班有多少是拿着关系,拿着金钱当分数进来的。
你不能说他们什么,你没有资格。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为钱我们可以出卖一切,甚至可能包括灵魂。
未考,老师已已经分好了,这样考试就只成了一个形式。
所以考试的前一天,我还到“浪水”里玩了一天,直到疲惫了,我才对最后一个好友打出88,然后下线。
“浪水”的机子并不是很好,但是离我家很近,对于我这种懒人来说,是最好的选择。我也如实做了。
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被留在(5)班。我的成绩不感说前一前二,在这个小地方怎么也能排到这个学校的前10名。
这样的学生老师是不肯放的。
已经忘记是怎么再见到三毛的了,他是小学同学。4年级的时候转走的。那时我们都并不是很熟,我是个沉默的人,而他却是那种喜欢光芒万照感觉的人。
所以从一开始还是他转走的并没有很深的印象。
再次相见却是因为晴的关系。
那段时间因为把晴的书弄丢了,所以觉得很亏欠她。我是个很不喜欢欠人什么的人,所以我说你要我怎么赔。
她说和他一起走一个学期的路吧。就是上晚自习的时候。
我很惊讶这个要求,很简单的要求,但是我必须去实行。哪怕我是真的很讨厌走路。其实就是为自己的懒找个借口而已。
虚伪,就是我这种人啊。
我的生活开始接入正轨,每一刻都有要我做的事,所以我并没有再去理会什么熟悉感。因为漫漫也有她自己的圈子。
我们就像是两个站在对街的人,隔着一条街,无数路人,看着对方的生活。
这样,我与晴和三毛的感情,用突飞猛进这个词来形容并不过分。可是如果进展太快了,是否就能持久?
矛盾也会更快,所以我们之间开始出现一条裂缝,不是很宽,但仿佛是一辈子都无法跨越的距离。
而且这条裂缝也正在扩展,因为我们自己,也为很多外来的因素。
初1上就这样好死不活的过过来了。期末我死打死撞,竟考了个全级第一。那时是开心的。可是如果我知道以后的日子会因为这个而改变的自己都不感去深想。那我一定会很努力的考一个很差的名次。
虽不完全是因为这个,但是我是个爱找借口的人不是吗?
所以我就把责任推到考试的身上。
这样,初1上,算结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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