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马大光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了“命运”和“人心”的替罪羊。对于将在明年春节举行的婚礼,汪晓妃渐生悔意,这悔意像是潮湿处的蘑菇一样,越生越多,越长越大。想一想金枝玉叶的自己,以后要嫁给这堆像温丽芸吹嘘的东北黑土一样既土又油的肥肉,每天夜里忍受他咬牙打呼放屁说梦话,忍受他老外一样毛茸茸的胖手在自己身上像摸麻将牌一样乱摸,她就起鸡皮疙瘩。
就算马大光有一万个优点,单凭肥胖和多毛这一项,他就不合格。本来平时一起逛街,汪晓妃老是觉得跟他手拉着手丢面子,现在倒好,即使跟他保持两公尺的距离,她也觉得自己不是在逛街,倒像是在拍《美女与野兽》。更何况,无论他装得多么阔气、多么大方,他也都是个穷打工的,他能这样挥金如土,全是沾他老子的光,要是真有本事,他应该自己去挣。
这些认识变化,使汪晓妃觉得跟钟玉婕站在一起,自己低了岂止一头!低人一头尚可穿高跟鞋蒙混过关;低人几头,那就得踩高跷了。于她而言,马大光只是一双高跟鞋,还远不是她所梦寐以求的高跷,就像他那套一百零八平米的房子,只是个暂时藏身的狗窝,而不是可以用来编织童话的宫殿。
眼看婚期一日日兵临城下,汪晓妃进一步把自己的懊悔在脸上陈列出来。对马大光,她除了采用沉默战术以外,还大面积地运用杀伤力更大的武器:冷嘲热讽。在马大光一日日把她当成无价之宝的时候,汪晓妃把他当成了寻开心的活宝。
她不再跟他理论辞职之事,一回来就嘲笑他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嘲笑他花高价买的假名牌,嘲笑他那张像腊肉一样板着的脸子,嘲笑他既不幽默又不浪漫,甚至他的百依百顺也能激发她嘲笑的灵感——一脸卑贱,天生的奴才。
天长日久,奚落他就成了她责无旁贷、神圣不可侵犯的使命。以前她只在两人独处时善意地嘲笑他几句,以示亲昵。现在,她却热衷于当着外人、甚至陌生人的面嘲弄他。观众越多,她就发挥越好。就像一个好不容易得到义演机会的过气明星那样,她兢兢业业、不遗余力,似乎今天不演,以后就会永远失去登台机会似的。
遇上这劈头盖脸、防不胜防的嘲弄,换个男人也许早就气肿了。然而马大光虽然生气,但表面上仍然像一双42码的女式皮鞋那样宽容。不是装聋作哑,就是憨厚地嘿嘿一笑。那表情里,带着一股泥土的芳香,一不留神,准会从里面冒出几棵带着露珠的青草、蹦出一只灰色的野兔来。跟张口就能说相声的北京女孩在一起,马大光嘴巴立即失去了灵活性。他只能以自己略带谄媚的笑声来配合她,使她冷酷的幽默特长功德圆满,让她的智商得到进一步的恭维——只要她不去接近辞职的话题,他永远都这样言听计从。
在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的恭顺之余,汪晓妃又会生出另一种失落,这种感觉就像跟小孩打架,你虽然把他打得鼻青脸肿,但这注定是一次不公平的战争,有大国沙文主义的嫌疑。何况,现在马大光满脸忠臣孝子的表情,掩盖不住那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眼神。那眼神,加上他咬牙切齿的梦话,让她的心上长出了恐惧的苔藓。婚前是奴隶,婚后是奴隶主,这样的男人多如过江之鲫,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这种货色,是不是在压宝?这样阴损的男人,只会比南风更糟,不会比南风更好。只能当成中转站,不能当成终点站。既然只是个中转站,就没必要在他身上浪费太多时间和感情了。
汪晓妃开始对马大光实施性封锁。
晚上,当他欲火焚身,低三下四、百般哀求时,她连内衣都不让他脱,她不是推说今天太累,就是借口心情不好,有时候她甚至冷若冰霜地告诉他,她不爱他,而没有爱情的性是不道德的,不是强奸就是卖淫。偶尔看他可怜,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勉强同意一次,也是杯水车薪,带有扶贫帮困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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